关于禾悦成祥食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禾悦成祥食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1-03-12 公 开 人:经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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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悦成祥食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职工:

2020910日,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内05民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王佩才等九人对禾悦成祥食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0922日作出(2020)内05民破2号《决定书》,指定慧聪律师事务所作为禾悦成祥食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悦成祥/债务人”)的破产管理人。因慧聪律师事务所提出更换管理人的申请,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1225日作出(2020)内05民破2号之一《决定书》,指定经世律师事务所作为禾悦成祥食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根据《仲裁调解书》、《仲裁裁决书》、财务凭证中工资表等相关材料以及前任管理人的核查情况,结合债权人提出的异议及对财务人员、人事管理人员的询问,管理人对职工债权重新进行了核查并调整,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及相关法律规定,将职工债权核查结果依法予以公示。

职工对《禾悦成祥食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记载有异议的(包含本人或其他人),可以在该清单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书面证据材料,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有权自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15日内,向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职工债权确认之诉。  

管理人联系人:郗美琪,电话15332989901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83号中房大厦8

 

 

             禾悦成祥食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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