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平武锰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四川省平武锰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4-04-15 公 开 人:四川省平武锰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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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平武锰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2023年6月25日,平武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川0727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省平武锰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锰业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同时指定绵阳维尔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锰业公司重整期间的管理人。

管理人依法接管锰业公司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规定,审查了职工人事档案、调取了社保信息和会计凭证,并听取了财务人员及部分职工的情况反映后,对职工债权进行了登记和确认。现将登记和确认情况进行公示,详见《四川省平武锰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

职工如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破产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答复。如不服,也可向平武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职工债权审核表等载明内容无异议。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临园路东段 68 号富临大都会 7 栋 3

单元 15 楼

联系人及电话:周律师 15983616780

特此公示

附:四川省平武锰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

 四川省平武锰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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