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破产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招募破产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1 公 开 人:罗燕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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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罗燕红 联系方式: 13799716309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7-20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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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募福建一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5)一顺破管字第008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2025529日作出(2025)闽068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福建一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顺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5年5月29日作出2025)闽06811号决定书,指定福建一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为福建一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最大程度保障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债权,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高效整合资源,促成项目盘活,管理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破产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正、公正、择优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破产重整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福建一顺房地产开有限公司现状进行投资,并承诺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二、 投资须知

1、本公告内容为明确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说明债务人的基本情况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尽职调查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只供投资人参考

2、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破产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正式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对福建一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现状进行投资,也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程序确认,并自愿承担各种可能的风险和瑕疵。

3、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变更或者终止投资人招募。

三、一顺公司基本情况

(一)企业登记基本情况

一顺公司于2013年12月12日成立,登记机关为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漳州开发区分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林文平,住所地福建省漳州开发区招商大道36号新城招商购物大广场G区7幢702。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福建一顺房地产开有限公司的主要开发项目为位于漳州开发区二区丽江路以南、鼎仔内山以北泊岩厦湾项目。

(二)泊岸厦湾项目情况

一顺公司开发的“泊岸厦湾”项目楼盘系一顺公司的核心资产。该项目位于漳州开发区二区丽江路以南、鼎仔内山以北(香山路11号泊岸厦湾),用地面积约2.98万㎡,总建筑面积约11.62万㎡,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8.86万㎡,地下建筑面积约2.76万㎡。项目地块上规划建设6栋住宅,均为一类高层住宅(约30层楼),沿街为一层商业网点,分别为1-3、5-7号楼。另外,4号楼为物业管理用房、8号楼为小区配套幼儿园。楼盘开发过程中因一顺公司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于2022年停工。2023年4月一顺公司自筹500万元复工续建,但由于资金不足于2023年10月再次停工。其中3、5、6、7、8号楼于2022年9月竣工验收后,于2023年12月顺利竣备并完成首次登记。1、2号楼目前已封顶,但外装落架、门窗及室外工程等尚未完成,未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工程形象进度约为90%;6、7号楼中部分房屋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精装修,部分消防等公共设施设备尚未完工、检测、验收和交付,广电、燃气、检测费等公共费用尚未支付等问题(以下简称“复工续建项目”),需要投入资金进行复工续建。

(三)审计情况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于2025年4月30日出具的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厦-0019号《专项审计报告》,截止2025年3月31日,一顺公司资产总额确认数为329229196.68元,负债总额确认为579848396.67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50619199.99元,负债率为176.12%。

四、招募流程

(一)提交报名材料

1、主体资格材料:①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委托代理人提交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律师证、所函等有效证件;代理人为本单位员工的,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明;个人为投资人的,应提供投资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已就参与一顺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的证明资料(如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机构内部审批决议文件);

3、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基本的工商信息、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与资金实力说明、企业规模及信用、破产重整投资经验等;如为联合报名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自责任分工说明各主体分别承担的权利义务等,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4、提供履约能力说明材料;

5、《承诺书》,内容包括承诺所提交材料均真实准确、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市场监管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破产重整投资,并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并承诺接受和遵守本招募公告的其他要求;

8、《送达地址确认书》,为便于意向投资人及时收到管理人各项文书,保证共益债招募程序顺利进行,意向投资人应当如实提供准确、有效的送达地址。

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提交报名文件(可提供书面材料或电子版),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二)尽职调查

本招募公告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公告所载一顺公司及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目的系为便利意向投资人初步了解一顺公司和本次招募的基本情况。管理人不对公告披露的涉及尽职调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在报名前完成相关尽职调查的工作,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意向投资人需要对一顺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的,应当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管理人在尽职调查期间所提供的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作为投资依据。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尽职调查,不成为意向投资人延迟提交报名材料的理由。

)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2025年7月20日下午18:00止。

2、报名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九龙大厦六楼福建九鼎律师事务所

5、电子邮箱:799592765@qq.com

4、联系人信息:黄晓方律师,13806934545;苏晓鹏律师,13906959205;罗燕红律师,13799716309

(四)投资人的确定

报名截止后,有多名意向投资人的,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情况以及其提交的《重整投资计划草案,从报名的投资人中择优选定投资人并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后决定最终投资人;如仅有一家报名的,管理人可直接与其进行磋商。

五)签署投资协议

确定重整投资人并报请批准后,共益债投资人应按管理人的要求签署《破产重整投资协议》。

、特别说明

(一)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以公开方式面向全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二)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为准。

(三)本招募公告所述信息仅作参考,不能当然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四)任何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递交报名材料的,均视为其已经接受招募公告及相关招募文件的各项要求,对招募公告及相关招募文件的内容无异议,并同意按现状进行投资。

(五)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对于潜在的市场风险以及政策变化风险独立作出判断,不得向一顺公司、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或申请索赔。

(六)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重整工作进展情况酌情确定、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撤回重整投资人招募等工作,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次选聘非采用招投标形式,不适用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次招募。

特此公告。

 福建一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月一日


附件

破管008:招募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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