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清算公告

强制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05 公 开 人:佛山市南海区九好门窗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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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01-1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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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清算公告

2024)九好门窗强清字第04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于20241023日作出(2024)粤0605清申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邱君炮、胡湘对被申请人佛山市南海区九好门窗有限公司(下称“九好门窗公司”)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4118日指定佛山市运筹日劲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为九好门窗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九好门窗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112日前向清算组(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252501-03;联系人:李孟杰13702745399、赵锐文13928875727)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强制清算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九好门窗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清算组定于2025117日上午1000分在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252501-03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由本人或代理人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提交完整代理手续。

九好门窗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九好门窗公司财产、印章、证照、账簿和文书,以及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否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九好门窗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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