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联昌塑料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审核公告

湖北联昌塑料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审核公告

公开时间:2025-11-23 公 开 人:湖北联昌塑料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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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债权人:

管理人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本案中提出申报的债权进行了复核认定。经管理人认真审查,现将15笔债权在本轮审核中认定为不予确认,不予认定债权明细(详见附件)。

倘债权人或债务人对上述不予确认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依照法律规定,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受理本破产事项的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

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债权人如未提起上述诉讼,视为其认可管理人审核结果并放弃上述债权确认程序方面的主张,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该债权人自行承担。

管理人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新情况(包括债权人补充提交材料、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达成意见等),可视情形对上述事项作进一步公告或调整。

本公告一经发布,即刻生效。本公告内容与附件债权清单一起构成管理人就债权审核事项的正式通知,敬请相关债权人予以关注,并依据规定及时行使自身的权利。

特此公告。

湖北联昌塑料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附件

20251121 湖北联昌塑料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审核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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