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辽宁帛道堂药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关于召开辽宁帛道堂药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8-08 公 开 人:辽宁帛道堂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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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辽宁帛道堂药业有限公司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2023)帛道堂破管字第068

辽宁帛道堂药业有限公司债权人:

经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同意,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提议召开辽宁帛道堂药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下称“二债会”)。

一、召开时间地点及方式

二债会定于202482310时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B座6层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京东债权人会议系统-行业ME”网络平台(下载/更新链接: 3.cn/83x-1fW设置线上会场。线上会场登录方式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二、会议议程

1.管理人作《阶段性履职报告》;

2.管理人作《债权审查报告》并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

3.管理人作《是否将本案转入重整程序的报告》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具体方案内容请债权人进入“京东债权人会议系统-行业ME”系统查看。

三、参会人员提交材料

线下参会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线上参会的债权人需按照一债会同样的要求,使用债权申报时预留的授权代理人的电话号码进行登录,电话号码为债权人进入会议的唯一方式(如需更换电话号码请及时与管理人联系)。请各位参会人员及时下载软件并登录,以免错过会议相关的重要通知。

针对表决事项,因会议系统所限,债权人仅能在会议界面点击相应的同意或不同意选项,参会的债权人未进行投票视为同意。

四、表决须知

1.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如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则只能由代理人投票,系统统计投票时默认一个电话号码代表一名投票人,如一个代理人代理多个债权人,则应提前向管理人报备相应电话号码。

2.债权人在进行表决时,应选“同意” 或者“不同意”,参会的债权人未进行投票视为同意。任何口头表述均不产生表决效力。

债权人对表决事项有异议、意见、建议等,应书面提交给管理人,因会议系统所限,债权人应于债权人会议结束后3日内将相应的材料以邮寄方式提交给管理人

3.根据《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但是,相关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15日内,请求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管理人联系方式:王律师15840549741;胡律师13897939815,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B座6层

 

 

辽宁帛道堂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


附件

068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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