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书面审议清算方案(二)的通知

关于书面审议清算方案(二)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03-28 公 开 人:厦门傲天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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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傲天贸易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关于书面审议清算方案(二)的通知

2024)傲清法管字第08

厦门傲天贸易有限公司股东:

2024527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闽02清申52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厦门豪普贸易有限公司对厦门傲天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傲天公司或清算企业)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474日作出(2024)闽02强清59号决定书,指定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从该所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组成厦门傲天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下称清算组),钟桦为清算组负责人。

清算组202482810:00召开清算会议,本案无外部债权人,清算组于2024929日提请贵院确认傲天公司清算方案,贵院于2024930日作出(2024)闽02强清5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傲天公司清算方案。在执行原清算方案过程中,由于位于厦门瑞景新村宾鸿苑E7101单元不具备进行产权变更过户至傲天公司的条件,因此清算组无法按照原清算方案进行财产的变价及分配。鉴于以上情况,清算组根据清算企业最新资产及负债清查情况,对原清算方案予以调整,重新制定《厦门傲天贸易有限公司清算方案(二)》。

现清算组拟以“非现场书面审议”方式函请各股东对《厦门傲天贸易有限公司清算方案(二)》(详见附件1进行审议,并2025414日前向清算组提交关于《厦门傲天贸易有限公司清算方案(二)》书面审议回复函”(详见附件2

清算组指定收件人:付雨欣,联系电话:13806092536,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334号二轻大厦9楼。

 

特此通知

厦门傲天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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