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灵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债权申报的通知

重庆灵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债权申报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2-02-24 公 开 人:重庆灵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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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灵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债权申报的通知   

 2022灵方破管字第008

 

重庆灵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债权人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214日作出(2022)渝05破申5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灵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2218日作出(2022)渝0595号《决定书》指定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为管理人。

灵方公司的债权人应在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向灵方公司管理人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通信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华轩支路 51 号灵方公司三楼管理人办公室;邮政编码400050;联系人:张喜荣、刘毅;联系电话:19112452014、15802373380)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灵方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灵方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人民法院定于 2022 年 4 月7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重庆破产法庭 7 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同时在线上网络平台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所函。

特此通知

 

                 重庆灵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2月23   

 附:1、债权申报表;2、债权申报清单;3、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证明;5、债权计算清单;6、债权申报指引。

 


附件

3灵方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4灵方债权申报法代证明.docx 下载
5灵方债权申报计算清单.docx 下载
6灵方债权申报指引.docx 下载
008申报债权的通知.docx 下载
1灵方债权申报表.docx 下载
2灵方债权申报清单.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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