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豪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十堰豪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2-05-23 公 开 人:十堰豪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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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汪夏 联系方式: 186027034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2-06-20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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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豪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因资不抵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向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22年4月20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申请,作出(2022)鄂03诉前调5号《决定书》,决定对债务人进行预重整,并指定湖北杰信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十堰豪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下称: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汪夏。

因资产整体处置更有利于维护债务人财产价值及债权人利益,为有效整合资源,维护债权人利益,管理人拟与湖北神鹰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招募投资人。

同时,也接受拟考虑单独投资且出价更高的投资人与管理人联系。欢迎有意向、有实力的投资人前来接洽商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债务人概况

十堰豪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00553925150H;法定代表人黄晨光;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0年5月7日;住所:十堰经济开发区神鹰工业园;经营范围: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销售;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办公器材、纺织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和国家限制经营的产品)、钢材、建材销售。债务人主营业务活动: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

二、 债务人财产

截至2022年4月20日,已核查出的债务人财产信息如下:

序号

财产种类

坐落

数量

现状

1

不动产

十堰经济开发区小河村

1宗不动产

土地面积33974㎡

地上构筑物面积约8051㎡

土地有抵押,地上构筑物未办证

2

货币对外债权

 

若干

 

3

外出资

 

 

三、 意向投资人基本要求

(一)未被列入任一失信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二)具备与投资项目相适应的能力。能提供可行的经营方案,承诺不发生群体性信访纠纷。

(三)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但至少一个投资人需符合上述条件。

四、 招募程序

(一)有参与债务人重整投资意愿的主体请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意向书》和《授权委托书》。

(二)可自行选择在承诺保密的前提下进行尽职调查、查阅资料、托管经营等。

(三)按期交付保证金100万元。

(四)与主要债权人、原出资人等协商重整方案,签署《投资协议书》。

(五)在重整计划被人民法院批准后,按照《投资协议书》和重整计划的规定,支付投资款。在无法形成重整方案或人民法院未批准重整计划的情况下,无息取回保证金。但在违反信访承诺、投资金额承诺或保密承诺的情况下,保证金将被扣收。

(六)足额支付投资款后,投资人将取得债务人的对应股权。

五、 特别提示

(一)以上为管理人初步了解的项目情况,不能作为意向方投资决策的最终依据,具体以意向方实地勘察、了解的情况为准。

(二)本公告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债务人的基本情况有所了解,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投资时,除参考本公告外,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财务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本公告并非要约,也不具有承诺的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三)欢迎有实力的单位和个人前来考察,参与投资。

六、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律师   手机号:18602703400

联系地址:湖北省十堰市经济开发区空港产业园神鹰厂区办公楼307室。

 

 

                     十堰豪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2022年520


附件

预管14-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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