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南京宝能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关于召开南京宝能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10 公 开 人:南京宝能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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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4-12-27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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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南京宝能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4)苏0113破60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南京爵色城风广告有限公司、南京垂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申请,于20248月22日裁定受理南京宝能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宝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日指定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朱网祥为管理人负责人

现南宝公司债权申报期已满,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122714时30分,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一法(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佳路99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因场地限制,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各债权人人数最多不超过2人。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参会人员应为自然人本人或其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债权人为法人的,参会人员应为债权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南京宝能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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