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欧特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重庆欧特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0-07-07 公 开 人: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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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0-08-1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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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欧特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0年5月27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渝05破申16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李涛对重庆欧特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特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0年6月1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指定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担任欧特公司管理人。因本案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案情简单,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适用快速审理方式审理本案。欧特公司债权人应在2020年8月7日前,向欧特公司管理人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未来国际大厦23-3号;联系人:戴小燕;联系电话:13512338042)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欧特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欧特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8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13号)主楼2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受疫情影响,人员不宜聚集,本次会议不召开现场会议,会议方式为钉钉网络视频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因本次会议为钉钉网络视频会议,请债权人申报债权时确定好参加会议的人员,参会人员需自行安装“钉钉”软件,完成实名认证,并搜索钉钉群号35260701申请加入“欧特模具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群”或申请添加管理人工作人员钉钉号(戴小燕13512338042)、管理人邀请加入会议群,入群后等待准时签到开会即可。会议开始前,管理人将发布签到链接,签到时仅自然人债权人本人或书面授权委托的自然人代理人输入其身份信息方可签到。

请各位债权人于债权申报时确定好参会人员并向管理人提交身份证明信息及书面的特别授权委托书。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所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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