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方式通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方式通知

公开时间:6小时前 公 开 人:长沙元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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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方式通知

2025)元古破管发第013号

2025年4月30日,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下称“望城区法院”)作出(2025)湘0112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对长沙元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26日作出(2025)湘0112破3号决定书,指定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担任元古文化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1115日召开,为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债权人参会成本,综合考虑本案债务人财产状况及债权人人数,经征询债权人意见后,确定债务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方式为书面会议。

管理人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266号弘林国际大厦707房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607310305

特此公示。

 

 

长沙元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10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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