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易麦隆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文书公示

苏州易麦隆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文书公示

公开时间:2025-05-06 公 开 人:苏州易麦隆商贸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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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易麦隆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的通知

苏州易麦隆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根据孙扬帆向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提出的对苏州易麦隆商贸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贵院于2025年4月1日作出(2025)苏0508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苏州易麦隆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4月7日作出(2025)苏0508破26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事务。

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担任苏州易麦隆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债权人应2025514日前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债权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补充申报人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具体事项请查看《债权申报审核、规则》)

    (一)债权申报登记表;

(二)债权申报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三)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合法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四)申报债权的证据(如:各类合同书、协议、发货清单、收货确认单、对账单、收款或付款凭证等债权原始材料及票据、划账单等原始履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五)承诺书和确认函。

三、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邮寄申报材料或者现场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养育巷151号苏州商务大厦413室。联系人:吴雁哲 18012778882

特此通知

 

苏州易麦隆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五


附件

管理人债权申报材料(规则及标准).docx 下载
通知书(申报个人债权及债权人会议时间).pdf 下载
公告(申报债权及债权人会议时间).pdf 下载
管理人债权申报材料(登记表等).doc 下载
民事决定书(指定管理人).pdf 下载
(2025)苏0508破申13号 民事裁定书-受理(最终稿已签章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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