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破产文书

终结破产文书

公开时间:2025-04-20 公 开 人:安徽治宇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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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皖 0521 破 10 号之二


申请人:安徽治宇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代表人:凡龙 , 安徽治宇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7 月 14日作出(2023) 05 破申 76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受理债权人当涂县当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债务人安徽治宇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本院审理,本院于 2023 年 8 月4 日作出(2023) 皖 0521 破 10 号决定书 ,指定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为安徽治宇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 年 9 月 19 日 ,本院裁定宣告安徽治宇建材有限公 司破产 。 2023 年 9 月 19日,安徽治宇建材有限公司破产管 理人向本院报告 ,认为安徽治宇建材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处 置完毕并已全部向债权人清偿 ,请求本院终结安徽治宇建材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 安徽治宇建材有限公司破产财产10 万元 , 已全部向债权人清偿 ,应当终结安徽治宇建材有限公 司破产程序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 十条之规定 , 裁定如下:

终结安徽治宇建材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受理费 1150 元 ,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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