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制度

财务制度

公开时间:2024-01-10 公 开 人:德阳辉煌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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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辉煌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财务及费用开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破产费用的管理,规范破产财务制度,根据《企业破产法》和财政部相关规定,制定管理人财务及费用开支管理制度。

一、管理人应在以清算受理之日为基准日,建立清算财务账套。

二、管理人账套应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一)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固定资产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二)负债类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管理费用、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应付利润、其他应交款、应付债券等;

(三)清算损益类包括:清算费用、清算损益。

三、破产费用开支范围:

(一)聘用人员工资(或生活费)、相关补助、补贴;

(二)破产工作的相关费用,含案件诉讼费、管理人报酬、安全保卫费用、水电费、公告费、电信费、邮寄费、审计费、评估费、工程造价鉴定费用、审核竣工结算费、律师费、办公费、会务费、伙食费、交通费等;

(三)联系工作、调查取证和清收债权的差旅费和相关费用等;

(四)拍卖等破产财产处置变现的相关费用;(为重整工作开展而支出的费用)

(五)其他费用。

四、开支标准:

(一)工作人员凡出差或外出催收债权等发生差旅费,经管理人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报销;

(二)管理人的文具、办公用品、安保用品等费用,报综合管理组提出购买计划,经负责人同意方可购进,并准予报销;

(三)有关来访人员需出外就餐的,由综合组提出计划,按标准开支,经负责人签字报销。

五、库存现金余额不超过壹万元,出纳人员对现金、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如有未达账应及时核查。

会计对发生的事项应在单证审核无误的基础上,及时记账反映。财务人员应当在本月末提前编制下月费用开支计划,并在本月初五日内及时统计汇总上月费用收支明细,经负责人审核后报人民法院备查。破产费用单笔支出在壹拾万元以上的,需报告人民法院。

六、有关会议的费用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费用由综合业务组提出计划,由负责人审核计划并签署报销意见。

七、财务人员要严格按本制度办事,认真审核每笔开支,对符合规定的应及时办理结算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和费用,应拒绝报销,并及时报告负责人。

八、破产相关费用的财务报销,由负责人(或负责人的委托人)签字报销。

九、指定陈金花担任会计,乐红映担任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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