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洪皓贸易破产清算案 关于拍卖“九江银行”4500010股(内资股)的公告(第三次拍卖)

上海洪皓贸易破产清算案 关于拍卖“九江银行”4500010股(内资股)的公告(第三次拍卖)

公开时间:2025-04-14 公 开 人: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636次
  • 打印

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拍卖九江银行4500010股(内资股)的公告第三次拍卖

2024年5月8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5月16日作出(2024)沪03破416号《决定书》,指定上海丰进立和律师事务所担任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将于202542210时起至2025423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链接:https://mpaimai.jd.com/308361631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详情

名称

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500010股(内资股),不包含上述股对应2020年度分红、2021年度分红、2022年度分红、2023年度及其他已分配完毕的分红

所有权人

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起拍价人民币

26,841,660.16

保证金人民币

1,342,083.00

增价幅度人民币

10,000.00(或整数倍)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税费均由买受人负担

质押情况

有质押,质押权人已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联系方式见下文第十条。

三、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标的资产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

1. 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2.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3.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权属异议

对上述标的资产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5天与管理人联系。

五、竞价方式

1. 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详见第一条,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2.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 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六、保证金及成交款项交纳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452086935487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新闸路支行),注明九江银行股份拍卖尾款”。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者拍卖成交后悔拍的,管理人可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参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限购情况

根据监管相关规定,竞拍方主体资格应满足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关于加强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中小城商行股东资格准入审批要点》。同时,若买受人最终持股比例高于5%,则股东资格需经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审批后方可取得。若因竞拍方主体资格不符合法定条件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相应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负管理人有权收回标的资产并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参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拍卖成交、移交与过户

1. 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之日,视为管理人已将目标公司相关权益移交买受人,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的责任和风险。股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对股权是否能够办理过户及手续办理完结时限不作承诺。

2. 如本次拍卖标的资产由于不确定因素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资产不能如期交割的,或因买受人不符合相关证券交易等法律法规的资质而无法办理过户的,管理人概不承担相关责任。

3. 本次交易所产生的一切税收、其他费用以及有可能存在拖欠、补缴的税收与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请买受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买受人未在管理人通知或者相关部门通知的期限内缴纳税收其他费用,管理人有权收回标的资产并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参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4. 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与管理人一起到到管理人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34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5. 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十五日内,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股权权属变更手续若逾期未办理过户的,管理人有权收回标的资产并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参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6. 因拍卖标的非实物资产,管理人不另作实际交接。

7. 拍卖标的资产过户、转让登记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其中有关材料的准备和相关部门的审核时限管理人无法明确知悉,买受人不得以办理过户、转让登记时间过长为由进行悔拍,或者要求管理人承担任何责任以及赔偿任何损失。

八、风险提示

1. 拍卖标的资产情况具体以现状为准。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拍卖的,视为接受标的物现状及所有瑕疵,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由标的物瑕疵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资产负债状况、经营状况、印章证照、财务账册、文件资料、过户风险等。

2.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进行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至少提前3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竞买人的竞买资格需要符合相关证券交易银行类股权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等,如因竞买人资质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相关法律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 竞买人竞拍前向税务、外管、商务、证券交易所及中国结算公司标的公司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部门、单位,对标的资产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4. 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标的资产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效力状态、权利限制、权属争议、能否过户等状况。竞买人需自行查询标的物的现状,至竞价时点竞买人参与竞拍,则表示竞买人认可标的物的现状。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法律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上拍机构、京东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标的资产的瑕疵保证。

5. 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资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资产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6. 标的资产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7. 凡拍卖标的通过京东平台成交的,京东平台将收取买受人成交价0.5%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50万元),付费方式及技术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京东平台页面记载。

九、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资产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资产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标的过户、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最终缴纳税金的计税金额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

十一、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咨询电话:余律师 15901889125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电话:余律师 15901889125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4月14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