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日月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昌吉日月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14 公 开 人:昌吉日月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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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朱瑛 联系方式: 13809948386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5-28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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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日月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5)日月星破管字第05号

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吉木萨尔法院”)2025年4月28日决定对昌吉日月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星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2025年4月28日吉木萨尔法院做出(2025)新2327破申3号之一号决定书指定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为临时管理人

为依法推进日月星公司的预重整工作,最大程度维护日月星公司运营价值和资产价值,保障债务人和债权人的权益,提高债权人受偿比例,引进具有实力的投资人,现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就招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顺利引入企业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以公开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监督,为使重整投资人更好更快地了解日月星公的实际情况,明确本次招募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特制定本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仅供各意向投资人投资参考使用,不作为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不具备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且管理人有权对本招募公告的内容进行调整变更,包括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

(三)本招募公告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缴纳投资保证金或提交保证函并提交书面《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同意以日月星公司资产负债现状进行投资,并承担相应投资风险。

(四)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谨慎阅读本公告。

(五)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于管理人。

二、债务人概况

(一)基本情况

债务人昌吉日月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65232705771547X8,于20121129日经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核准注册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新城准噶尔大道2号日月星商城111号(五彩湾社区),法定代表人:李海侠。债务人注册资本1210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共1人,截止2025428日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出资人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昌吉日月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1,210.00

100%

债务人经营范围为:市政建设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设备及房屋租赁;建材(专项除外)、日用品、文化办公用品、服装、针织品、电器、电子耗材的销售;一般货物装卸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重整投资主要对应资产情况

日月星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其资产构成以存货为主,主要体现为在建及已完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公司当前开发项目分为两期:一期商业街项目包含1#7#8#9#11#五栋商业楼,均已竣工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共计14,916.17平方米,目前已售并过户面积为2,877.35平方米;二期日月星辰住宅小区项目含16栋电梯洋房(建筑面积51,399.00平方米,主体封顶未完工)及2栋配套商业(规划面积4,800.00平方米,待建)。

(三)区位优势以及资产特色

日月星公司项目区位条件优越,周边市政配套设施完善:政务配套:毗邻五彩湾法庭及管委会

教育资源:周边配备优质学校及幼儿园

生态资源:紧邻市政公园,环境宜居

项目所在区域市场认可度高,潜在客户群体广泛,具备显著的市场竞争优势及良好的发展前景。

三、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者的目的在于协调推进和统筹完成日月星公司重整工作,全面优化债务人的资产结构、债务结构和股本结构,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整体化解债务,有效整合产业资源。最终将债务人打造成为股权结构优化、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质量优良、具备可持续盈利能力的公司。

四、招募方案

(一)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意向投资人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者的资格要求,否则对因投资而形成的不利后果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且投资资金来源合法、稳定;

4.具有债务人所属行业或相近行业经营管理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各联合意向投资人中需至少一名意向投资人能够满足上述全部条件;

6.意向投资人承诺:愿意按本招募公告的要求参与日月星公司重整投资人的遴选并成为重整投资人,并按本招募公告与其他重整投资文件对各自权利义务的安排,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提交重整投资承诺。

(二)意向投资人报名需提供材料

报名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

1.重整投资意向申请书;

2.意向投资人生产经营规模、业绩、自由支配资金实力等基本情况介绍;

3.附件及资料,包括:

1)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具备重整投资资金实力及可调控资金能力证明;

3)载明经办人或者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日月星投资的决议原件;

5)其他可以证明投资意向和资质条件的相关材料。

第二部分

投资方案,包括资金来源方案、经营方案、过渡期安排、其他保障措施等;

注:1.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向管理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均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向管理人提交的全部材料须有自然人签字。

2. 上述两部分报名文件,需独立分开密封装订成册。

)意向投资人提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528日)和管理人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光明路100号金碧华府A座2003

联系人:朱瑛

联系电话:18017350561

五、尽职调查

投资人如需查阅债务人的财务账册、实地查看机器设备或采取其他现场尽调措施,应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申请及需求清单,并签署保密协议。管理人在收到清单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配合或安排,尽职调查所需要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意向投资人应当独立地对尽调结果负责,管理人不对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六、遴选

管理人将在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文件开展遴选工作。在收到报名文件后,管理人可以事先查看意向投资人第一部分报名文件,若投资人资质符合条件,则正式进入遴选范围,若资质不符合条件,管理人将不再查看意向投资人第二部分报名文件,即投资方案。对于资质符合并入围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在正式遴选时对其提供的投资方案进行查看和评审。

如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报名的,且符合本公告要求的重整投资人条件的,管理人将根据其提交的资质文件以及重整投资方案情况决定是否确定其为重整投资人,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意向投资人报名的,遴选评审的具体时间及安排由管理人另行公告。参与遴选评审的重整意向投资人,应积极响应管理人拟定的重整投资协议,否则将丧失参与遴选资格。管理人不向未获选的意向投资人解释未获选的原因。

七、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

重整投资人确定后,重整投资人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相关重整投资协议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保证函。管理人将按本招募公告与重整投资文件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决议。如债权人会议部分债权组对部分事项提出异议,管理人将征求重整投资人和其他债权组意见并征得同意后对相关事项做进一步修改,将修改后的重整计划草案再次提交债权人会议决议。如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由管理人向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申请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欢迎有实力的单位和个人前来接洽、参与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

 

 

昌吉日月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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