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闽0428破2号福建省将乐县乐洪活性炭有限公司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闽0428破2号福建省将乐县乐洪活性炭有限公司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5-24 公 开 人:福建省将乐县乐洪活性炭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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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年12月29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闽04破申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建省将乐县乐洪活性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裁定该案由将乐县人民法院审理。2024年2月28日,将乐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闽0428破2号《决定书》,指定福建博雅德弘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担任福建省将乐县乐洪活性炭有限公司的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程序,现管理人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对福建省将乐县乐洪活性炭有限公司(下称:乐洪公司)进行评估,现就公开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福建省将乐县乐洪活性炭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91350400611106162D

注册地:将乐水南下村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马胜

注册资本:1243.15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活性炭(该项目的福建省木材经营加工批准书有效期至2015年2月止)。

二、工作内容

1、工作范围

乐洪公司所有的资产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及其它破产清算程序中与评估有关的工作;

法院、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出具的其他报告和说明。

③具体评估范围以签订的《委托合同》的约定为准。

2、报告期限

评估机构应于2024613日前提交评估报告初稿,并于2024620日前提交最终的评估报告。

如在上述时间不能完成,应提前书面提出延期,并阐述理由。如无充分理由,管理人将在报人民法院批准后酌情扣减工作报酬。

如《委托合同》对报告期限有调整的,以《委托合同》约定的为准。

三、竞聘条件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以及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

2、入选福建省内各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评估机构备选库名册。

3、与本案不存在利害关系,近三年内未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机构、人员与债务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其他管理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行职责的情形。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执业记录,未受到有关监管机构处罚。

5、鉴于乐洪公司目前无任何资产可支付评估费用,故竞聘机构需接受此次评估费用延后收取,待破产财产分配时再行收取

四、应聘材料

应聘的评估机构应提供应聘意见书,包括以下内容:

1、参加乐洪公司破产清算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效的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4、项目负责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评估机构入围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社会中介机构名单的证明(复印件);

6、应聘机构的简介和工作业绩(重点是曾担任企业破产评估、或担任企业破产管理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现场负责人及其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工作方案和工作时间、无利害关系声明、报价等)。

要求:现场负责人及团队成员需是现场实际工作人员,未征得管理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人员。

8、同意迟延收取费用的承诺函。

以上应聘材料提交一式叁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五、竞聘程序

1、有意竞聘机构应在202453117时前,现场或邮寄向管理人提交应聘材料应聘材料应密封。

联系人:苏绍丽18750764101;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花开富贵广场A座29F03。

2、管理人在人民法院监督下,综合考虑评估机构的专业能力、执业经验、工作方案、工作时间和报价等因素进行选聘工作,最终确定二家评估机构作为首选和备选备选机构将在首选机构无法胜任工作时直接替代。

最终选定后,由管理人与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六、注意事项

1、有意向应聘的评估机构可提前电话咨询乐洪公司情况联系人:18965340708王先生。

2、凡提交材料的应聘机构即视为接受本公告的所有内容。对已应聘但未被选中的评估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3、人民法院或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和工作进度,中止、撤回本次招募,报名机构自愿承担为此支出的成本、费用的损失。

特此公告

福建省将乐县乐洪活性炭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5月24日


附件

【2024】乐洪破管字14号——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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