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楚之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追缴出资公告

徐州楚之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追缴出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12 公 开 人:徐州楚之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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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婷、司夏、许为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20241125日裁定受理徐州楚之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1128日做出(2024)苏030252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尊鼎力律师事务所担任徐州楚之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法负责对徐州楚之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经调查,债务人于20211123日设立,股东王婷认缴出资额5.7万元人民币股东司夏认缴出资2.7万元人民币、股东许为认缴出资1.6万元人民币,认缴出资期限均为20411117日。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之规定,以上股东需缴纳所认缴的全部出资,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现管理人通知如下:请以上股东接到通知后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认缴出资已足额缴纳的证据,供管理人核实。如尚未足额缴纳,请联系管理人确定缴纳事宜。如对本通知所列出资义务是否存在、出资数额或形式等有异议,可在5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提出书面异议的请一并提供相关证据。

特此公告。

                              徐州楚之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二四年十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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