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浩、邓能个人破产案债权申报通知

孙浩、邓能个人破产案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5-10-21 公 开 人:孙浩破产管理人、邓能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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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通知

债权人: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828日裁定受理孙浩、邓能破产重整一案,案号为(2025)粤03破申696号(个474)、(2025)粤03破申1207号(个754),并于2025年9月29日指定北京市中伦文德(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孙浩、邓能个人破产重整案件管理人(下称“管理人”),朱容梅律师为负责人

贵方应于202511月12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A座26楼;邮政编码:518000;联系人:朱容梅;联系电话:18927416362)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贵方申报债权所需的指引与材料模板可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获取,或通过“深破茧”小程序“深破通”小程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特此通知。

孙浩破产管理人  

邓能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


附件

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docx 下载
附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 下载
附件5-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债权申报公告.pdf 下载
附件1-材料清单.xls 下载
债权申报回执单.docx 下载
附件4-债权申报承诺函.docx 下载
0、债权申报指引.pdf 下载
附件3-债权申报书.docx 下载
附件2-债权申报登记表.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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