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闽0122破2号福建康纳电气有限公司关于接管暨履行清算义务的通知

(2025)闽0122破2号福建康纳电气有限公司关于接管暨履行清算义务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01-17 公 开 人:福建康纳电气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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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管暨履行清算义务的通知

福建康纳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兼股东陈建松:

监事兼股东张世荣:

股东黄世奇、郑景寿、杨发:

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负有清算义务的人员: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福建省琯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10月23日裁定受理福建康纳电气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连江县人民法院审理,连江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16日作出(2025)闽0122破2号《决定书》指定福建博雅德弘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福建康纳电气有限公司(下称康纳公司)破产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等规定,管理人履行接管公司的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经营资料等和康纳公司相关全部资料的法定职责,贵方(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财务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负有妥善保管和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经营资料等和康纳公司相关全部财产、资料的义务,若因贵方怠于履行上述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贵方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贵方应将全部和破产企业相关的财产、财务资料、经营资料等全部资料向管理人移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税务登记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预留银行的私人印鉴、关联公司公章、项目章等印章。

(二)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经营凭证。

(三)资产权属证明,包括商标注册证书、专利证书、对外投资权益凭证、对外债权凭证、房屋权属证书、车辆登记证书等各类资产凭证。

(四)财务会计资料,包括历年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财务凭证、总账册、明细账册等。

(五)车辆、房产、机器设备等资产,若资产存在被其他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时,及时报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六)银行账户和现金。

(七)文件、合同、协议、会议纪要等原始档案材料(诸如劳务/服务/材料/房产的采购与销售、股权转让、与公司发生的借贷、会议决议等等)。

(八)涉诉案件材料(包括以债务人为原告、被告的所有一审、二审、再审、执行案件及仲裁等)。

(九)人事档案资料(包括花名册、入/离职表格、聘用合同、协议等)。

(十)税务申报密码、银行ukey账号密码、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录账号密码等电子账户信息。

(十一)其他未归类但与本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全部资料。

贵方应在2025年2月16日前完成移交材料的整理工作并在2025年2月21日前向管理人移交与康纳公司相关的全部资料,请贵方依法配合管理人完成接管和清算工作,接受管理人的问询并如实回答。如因贵方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贵方相关清算义务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

1.受理破产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2.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福建康纳电气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月16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

陈浩伟,13075810927,福州市东大路花开富贵广场B座6层办公室


附件

【2025】康纳破管字5号-关于接管暨履行清算义务的通知.pdf 下载
【2025】康纳政府法院类2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2025闽0122破2号).pdf 下载
【2025】康纳政府法院类1号——受理裁定书(2024闽01破申605号).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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