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盛世恒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拍卖公告

关于四川盛世恒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拍卖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13 公 开 人:四川盛世恒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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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盛世恒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6月1910时至2025年6月20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四川盛世恒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此次拍卖标的物状况以标的物现状为准,未尽事宜管理人和辅拍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和查验包括但不限于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等政府部门,对拍卖标的的法律状态、权属状况、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是否可恢复权利、恢复权利的要求和流程、是否存在需缴纳及补缴的费用,以及其他需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等,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买受人应在亲自了解和查验的基础上,独立判断该权属变更权利人为买受人的手续如何办理,并自行承担无法变更权利人的风险。买受人不得以该标的无法变更权利人或存在其他障碍为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次拍卖的任何义务。如标的无法办理变更登记,管理人将按照标的现状予以移交。

特别提示:

四川盛世恒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调查:

四川省港联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鑫兆昌建材有限公司、简阳嘉弘乾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同为四川盛世恒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洪锐,且长期未能联系;工商注册地现场查看无办公机构均无法核实经营情况;其中,四川省港联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成都俊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龚永尧,工商注册地现场查看由其他法人主体经营,无法核实经营情况。因此,管理人未能掌握四川省港联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鑫兆昌建材有限公司、简阳嘉弘乾贸易有限公司、成都俊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等相关情况,认为本次拍卖标的物价值难明。本次拍卖系第一次拍卖。

本次拍卖标的物按标的物现状交付为准。本标的物为无形资产,无法提供看样,未作了解或核实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对于标的物及标的物所在目标公司瑕疵及风险,四川盛世恒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并对解封等长耗时予以容忍和配合。四川盛世恒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本次拍卖未注明或注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拍卖标的物情况介绍

标的物名称:四川盛世恒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登记状态

1

四川省港联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91511400MA68148G33

王洪锐

2020-10-23

2,000.00

100%

存续

2

四川鑫兆昌建材有限公司

91510185MABNMQPP23

王洪锐

2022-05-25

100.00

100%

存续

3

简阳嘉弘乾贸易有限公司

91510185MABLRPUF5D

王洪锐

2022-05-18

100.00

100%

存续

4

成都俊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91510131MAACJ61M2K

龚永尧

2021-04-23

0.995

99.5%

存续

 

参考价:22,009,950.00元

起拍价:2,200,995.00元;

保证金:110,049.75元;

增价幅度:1,000.00元(或整倍数)。

 

基本情况:

序号

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四川省港联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洪锐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023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核准日期:202210月12

登记机关: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

注册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环湖东路东侧川港合作示范园一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木材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金属制品销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安防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花卉种植;礼品花卉销售;润滑油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服装服饰零售;农副产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消防器材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家具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灯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日用家电零售;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

企业名称:四川鑫兆昌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洪锐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2525

注册资本:100万元

核准日期:202266

登记机关:简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石桥街道回龙大道7号2.3栋6层09号自编号03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地板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石棉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汽车零配件零售;染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电车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

企业名称:简阳嘉弘乾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洪锐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2518

注册资本:100万元

核准日期:2022610

登记机关:简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石桥街道回龙大道7号2.3栋6层09号自编号03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光纤销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塑料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电车销售;棉、麻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

企业名称:成都俊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龚永尧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423

注册资本:1万元

核准日期:2023125

登记机关: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鹤山街道鹤山南路20号附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别说明:

1、管理人未能了解和接管到四川省港联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鑫兆昌建材有限公司、简阳嘉弘乾贸易有限公司、成都俊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账簿等资料和人员。由于拍卖标的系破产企业对外投资,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四川省港联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鑫兆昌建材有限公司、简阳嘉弘乾贸易有限公司、成都俊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所欠债务、生产经营风险、行政及刑事处罚、股东出资等情况,自行查证核实拍卖标的物现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四川省港联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鑫兆昌建材有限公司、简阳嘉弘乾贸易有限公司、成都俊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累积欠付的各种税费、资产负债状况、股东未实际出资、生产经营风险、国家机关处罚、印章证照遗失、财务账册遗失、文件资料遗失、过户风险等)。管理人对前述风险不做任何保证。拍卖标的如涉及违法,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部门沟通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管理人不协助买受人处理前述违法问题,买受人不得向管理人索偿。

2、竞买人竞拍前应自行向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对办理过户手续不做担保。

3、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4、四川省港联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鑫兆昌建材有限公司、简阳嘉弘乾贸易有限公司、成都俊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其中,四川省港联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鑫兆昌建材有限公司、简阳嘉弘乾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并人民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四川省港联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有多个诉讼案件及被执行案件记录。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因变卖标的物为无形资产,无实物可供竞买人看样,请竞买人自行调查该无形资产的价值与瑕疵。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前二日内与管理人联系。

四、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价,但须在竞价活动开始前二日内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承办本案件的人民法院、破产企业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如有竞买者行使优先购买权(成都俊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另一个股东),按以下2、3、4条处理。

2、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前二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平台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清算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淘宝后台自动生成待支付订单(软件服务费等),买受人务必在24小时内付清。若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未付清,后续导致标的资产交接延迟或给管理人与辅拍机构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视为买受人违约并放弃本标的成交,管理人有权启动再次拍卖,保证金按照悔拍规定处理。

3、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和辅助商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冲抵价款。

本次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名:四川盛世恒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人南支

账号:11382000000210860

汇款时备注四川盛世恒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成交价款。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标的物转让登记时双方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局、市监局、金融办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办理过户转让登记手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2、本标的物存在0.5%的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相关费用。上述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阿里拍卖平台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

3、如买受人在竞买成功后,届时交付拍品可能涉及的资料费、手续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同管理人无关。

九、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3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2号楼2单元10楼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18144213077)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在尾款支付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交割手续。

未按照前述期限内办理交割手续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损失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各项隐藏费用、标的物撤销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若超出前述期限内未办理交割手续视为悔拍,此期间买受人悔拍,除扣除竞价保证金外另从竞价尾款中扣取相应的库管费用。

2.拍卖成交后,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向有关部门查询了解,未查询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对于已经公示披露的权利瑕疵及风险,竞买人仍参与竞买则视为对本标的物权利瑕疵及风险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竞买过程中及竞买后严格按照本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履行相应义务。如竞买人不严格履行或存在违约的,管理人有权要求竞买人继续履行,或者对竞买标的进行重新拍卖等,竞买人完全知悉且无任何异议。

十一、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按规定日期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指定账户,以及买受人明示或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的,管理人可重新委托拍卖,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而增加产生的场地费、保管费等),均由原买受人承担,管理人直接从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将纳入破产财产范围,以法定程序进行清偿;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管理人有权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管理人有权提起诉讼。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本《竞买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拍卖标的物详情请咨询管理人。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破产案件监督单位: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律师1814421307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四川盛世恒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拍卖公告.pdf 下载
标的物调查表.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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