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康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第三次招募公告

湖南中康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第三次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09-30 公 开 人:湖南中康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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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中康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第三次招募公告

20231219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湖南中康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中康置业”)重整。为顺利推进重整工作,现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并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1、湖南中康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中康置业)于2019828日在株洲市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住所地株洲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5099号云龙总部经济园D1601号,法定代表人谢军。注册资本1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2、股权结构: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5000万元,持股比例100%)。

3、股权限制情况: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中康置业9750万股权出质给株洲市盘龙湖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出质登记时间为20191212日,状态:有效。

二、资产负债概况

(一)中康置业现有主要资产为开发的“云龙凤凰谷项目”,位于株洲市云龙示范区龙头铺街道三搭桥社区,资产情况如下

1、该项目土地面积约为72.74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服用地,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0.67万方,所有户型均为精装修适老化设计

2、房屋现状:

11#2#分别为营销中心、养老护理楼,属于商业独栋,已完工并竣备。

23#5#6#7#8#9#11#12#栋部分房屋属于保交楼范畴。其中:3#5#6#7#8#剩余部分零星工程及强电挂表、弱电收尾;9#11#12#主体结构已全部封顶,地下室结构基本完成封闭,外墙砌体抹灰全部完成,9.栋外墙漆,公区精装基本完成。11.12栋外墙漆,铝合金门窗,公区精装完成百分之九十。室内装修完成百分之五十。最终以实际现场施工进展为准

为实现向业主交付房屋目标,确定了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共益债借款投资人,已引入保交楼专项资金4750万元,目前还存在缺口资金。

310#13#未售未动工,需要引入外部资金完成续建。

最终以实际现场施工进展为准。

3、资产情况(含未建部分):

1)房屋500套,建筑面积约3.68万平方米。其中未建10#13#规划房屋196套,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

2)地下车位共计205个。

(二)债务情况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初步审查认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债权约732万元,职工债权245万元,税款债权约830万元,普通债权2920万元,暂缓确认债权约4.3亿元。

特别说明:资产情况最终以评估报告定稿为准,债务情况以法院作出的无异议裁定为准。

三、项目优势

2022年开始,中国已经进入到加速老龄社会,正以每年2000多万人的速度开启史上最大“退休潮”,城市康养社区模式将迎来更多的机会,云龙凤凰谷项目周边配套有中医康养医院(一级)、颐养中心(养老护理)、营养餐厅、自然医学康养中心、凤凰学院等,康养配套体系已越来越完善,如能引进战略投资,未来发展空间巨大、潜力无限。

其他配套:

1、长沙市一中云龙实验学校小学、初中学位(距离项目1.8Km)

2、湖南省直中医医院(三甲)云龙院区(距离项目2.5km)

3、城铁大丰站、万达商业广场(距离项目5.8Km)

4、项目至株洲经开区管委会(2.1Km)

5、项目至长沙黄花机场驾车35分钟

6、大丰站-长沙高铁南站CZ1快线途经项目,从项目驾车至长沙南40分钟。

四、招募事宜

(一)重整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充足的资金实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履约能力证明;

2、重整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表现良好,无数额较大到期债务未清偿,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最近三年未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3、已经取得参与投资的完整授权;

4、承诺按照要求及时足额支付保证金和投资款、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投资协议等);

5、承诺向管理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合法、完整。

两个或两个以上重整意向投资人联合参与本次投资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上述全部条件,报名时向管理人提交合作协议,并书面说明主投资人、职责分工、权利义务等。

(二)报名材料

1、重整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资格证明: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需加盖企业公章);

2、参与重整投资的报名意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投资的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及支付保障;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应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3、初步重整投资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重整意向投资人对中康置业的重整投资方式、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 重整意向投资人对中康置业重整投资标的(结合投资方式)报价;

(3) 重整意向投资人对中康置业重整投资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及支付保障等;

(4) 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5) 重整意向投资人认为与制定重整投资方案有关的其他内容等。

(三)尽职调查

资格审查通过的意向投资人,在签订《保密协议》并支付100万元保证金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予以配合。意向投资人对其在尽职调查及中康置业后续重整过程知晓的全部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谨慎使用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用于本项目投资分析外的其他用途。如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管理人、中康置业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所有损失。

(四)遴选方式

重整意向投资人按本招募公告要求完成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管理人将组织对重整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确定重整投资人。遴选评审的具体时间及安排由管理人报请法院后另行通知。

(五)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确定重整投资人后,重整投资人需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六)重整投资人权利与义务

重整投资人可参与中康置业重整计划草案的讨论、准备和起草,可参与债权人沟通工作,可参与中康置业重整期间的各种会议。

若重整投资人不愿意签署投资协议或不配合重整工作进行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的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并重新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意向投资人。

五、招募其他须知

1、本公告仅为邀请,不具备要约的法律约束力,不构成投资要约,也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2、管理人不负责对中康置业的相关权益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的任何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对现有资料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重整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重整意向投资人应当对相关重整资产进行现场勘测,管理人向重整投资人交付的资产以现状为准。

3、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康置业管理人

(七)报名方式、地址、联系人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

2、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1)报名地址:株洲市云龙示范区云瑞路799号凤凰养生谷营销中心二楼管理人办公室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律师13755061163、陈律师19359977031

3、报名时间:截至2024103018时。

热忱欢迎各界人士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湖南中康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年九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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