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建发实业有限公司、三明市恒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三明市永兴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永顺建发实业有限公司、三明市恒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三明市永兴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1-03-07 公 开 人:福建闽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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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C8C8FCE545B39469DA3A374289BE6934 联系方式: 13459808287 报名截止时间: 2021-03-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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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永顺建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顺公司)、三明市恒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公司)、三明市永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福建闽中律师事务所担任永顺公司、恒通公司、永兴公司的管理人。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永顺公司、恒通公司、永兴公司重整投资人,公告如下:

【永顺公司、恒通公司、永兴公司的基本情况】

永顺公司、恒通公司、永兴公司分别于1996129日、2008927日、200211日设立,住址位于福建沙县小吃文化城(高速路旁),主营业务为住宿、餐饮、足浴服务等。

【重整投资人的条件】

合法存续的企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良好的信用。

【重整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交保证金4,000,000元的交款凭证。

三、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重整投资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132017时。

二、申报地点,三明市梅列区牡丹新村11幢(天元国际大酒店)1313021307室福建闽中律师事务所。

三、申报人应在2021319日前交保证金人民币4,000,000 元,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户名,永顺建发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农行沙县小吃城支行;账号,13840501040005572

四、申报人按本公告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在2021330日前向管理人索取债务人企业工商登记信息、资产状况、负债明细(包括相对债权人名称、债权金额等)、不动产抵押等情况的相关资料;应于2021420日前向管理人报送经盖章签字的《重整计划草案》;若未在2021420日前向管理人报送《重整计划草案》的,视为申报人放弃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活动,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管理人在收到申报人报送的全部《重整计划草案》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重整投资人选;若申报人有2人(方)以上,则由管理人经比较各方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后确定重整投资人选;对未被选定的申报人选,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重整投资人选后三日内无息退还。

六、重整投资人应在审议其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之债权人会议召开3日前追加交纳保证金4,000,000元。

七、重整投资人可根据重整工作的需要,适当调整《重整计划草案》,但调整内容存在调减债权人权益或调减重整投资人义务的情形除外;若投资人延期交纳追加保证金或撤回、放弃重整投资计划或发生其他管理人认为投资人构成实质放弃本次重整投资的情形,管理人有权没收重整投资人已交纳的保证金,没收的保证金纳入债务人的财产。

八、管理人联系人及电话:曾律师,13459808287;吴律师,18020800556

九、本招募公告的解释权归永顺公司、恒通公司、永兴公司管理人。

永顺建发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三明市恒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三明市永兴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三月七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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