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昌(东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及债权申报公告

恒昌(东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及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12 公 开 人:恒昌(东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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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于2025811日裁定受理恒昌(东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日指定山东正义之光律师事务所担任恒昌(东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恒昌(东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恒昌(东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牛庄镇兴和路26号恒昌(东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律师13589953819律师13563377621】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债权人应当如实申报债权,若因虚假申报给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恒昌(东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恒昌(东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恒昌(东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参会方式管理人将另行通知。相关债权申报文书模板及其他法律文书式样在公共邮箱:用户名:hengchang0546@163.com,密码:Hengchang0546163)下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十二            

 


附件

恒昌破产重整裁定书.pdf 下载
恒昌指定管理人决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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