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五家渠现代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新疆五家渠现代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3-11-28 公 开 人:新疆五家渠现代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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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宿生刚 联系方式: 18709910887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2-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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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五家渠现代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年3月28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新疆五家渠现代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五家渠现代石油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2)兵0601破2号《决定书》,指定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后经五家渠现代石油公司出资人申请,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2023年11月6日作出(2022)兵0601破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23年11月7日起对五家渠现代石油公司进行重整。

鉴于五家渠现代石油公司存在重整价值,为维护五家渠现代石油公司运营价值、实现资源有效整合,解决债务危机,提高债权人受偿比例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五家渠现代石油公司基本情况

一)企业登记信息

五家渠现代石油公司于2013年4月7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40655089807,公司住所为新疆五家渠市梧桐镇经二路10666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经营范围:石油制品、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防腐保温工程服务;再生物资回收;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设备、厂房租赁;仓储服务;农畜产品、矿产品、建筑材料、钢材、纺织、服装、日用品、机械设备、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汽车配件、电线电缆销售;消毒剂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车用尿素溶液的研发、生产、销售。

(二)主要资产情况

五家渠现代石油公司主要资产为位于五家渠工业区东工业园内的工业用地使用权两宗,土地面积共计400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63年。厂区内有综合楼、中心控制室、主风机厂房、催化裂化厂房、污水预处理厂等房屋建筑物49处,总建筑面积为37445.65平方米,全部分布在厂区内,其中40处已办理产权证书。另有地坪、围墙、雨棚、消防水池、垃圾池、园区内部栏杆等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共计7处。厂区内主要设备为气体分馏装置设备、催化裂化装置设备、MTBE装置设备等共计1110项,目前为闲置状态。

(三)重整优势

1.地域资源优势。新疆地处欧亚大陆中心,拥有丰富的石油储量,是国家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除自身拥有丰富资源供给外,毗邻的哈萨克斯坦等国家也拥有可引进的丰富资源。随着新疆聚焦“八大产业集群”加速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石油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

2.产业链优势。五家渠现代石油公司目前虽处于停业状态,但其拥有完备的生产车间、机器设备、以及先进工艺,产品品种达300余种,基本可满足兵团工农业生产各类油品所需,属于大规模的综合石油加工项目,具备恢复生产经营的成熟条件。加之五家渠现代石油公司地处新疆,恢复生产后的生产原料获取途径多、销售渠道多、市场前景广阔、效益可观。

3.技术优势。五家渠现代石油公司拥有专利技术:截至2022年,累计申请专利使用权51项,发明专利3项。

、招募原则和方式

(一)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正式招募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的,视为同意按五家渠现代石油公司现状进行投资,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二)意向投资人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与五家渠现代石油公司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保证重整后公司持续经营。

3.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涉诉案件等。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但至少有一个公司符合全部招募条件。

(三)报名须知

1.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2024228前向管理人提交《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报名,以邮寄方式提交的,以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

2.报名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应明确愿意提供的重整资金总额。

②意向投资人介绍(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③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企业2020-2022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负责营业事务的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④良好商誉信誉的证明或承诺、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投资资金来源证明等);

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受委托人);

⑧意向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五家渠现代石油公司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⑨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⑩报名保证金支付凭证。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报名材料5日内汇入管理人账户。

户名:新疆五家渠现代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50860188000078226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

另,如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则相关身份证明为意向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第⑤、⑥、⑧项文件不需要。

3.提交报名文件并缴纳了报名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为合格参选人,合格参选人方可参与重整投资人的确定及备选。

四)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如需查阅、了解五家渠现代石油公司的资产情况、财务审计、债权债务情况、经营情况等详细资料或进行尽职调查的,在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后,可提出尽调书面申请,签订《保密协议》。管理人将予以必要的配合,提供相关资料,但意向投资人对尽调结果应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包括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一旦提交重整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本次重整遴选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五)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在确保五家渠现代石油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合法性、衡平性、可行性、时效性的前提下,意向投资人可根据尽职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自行选择重整投资方式并编制投资方案。

重整投资方案应于开展尽职调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偿债方案和经营方案,方案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不能使方案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确保重整方案具有可行性、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六)遴选

如有多个意向投资人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意向投资人出具的重整投资方案由管理人及其他相关人员通过包括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竞价等方式选择最佳方案确定重整投资人,并由管理人根据该投资方案编制《重整计划(草案)》提交五家渠现代石油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

、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

(一)尽调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如需查阅五家渠现代石油公司的财务审计、评估报告、债权申报、经营情况等详细资料或采取其他尽调措施的,报名保证金300万元转为尽调保证金。尽调期间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尽调保证金,取消其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资格。

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该意向投资人所缴的尽调保证金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投资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投资保证金,或未按期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或明确表示放弃投资资格的,管理人确定投资人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

(二)投资保证金

1.确定投资人后,应当自收到重整投资人确认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并按协议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已缴纳报名保证金的,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投资保证金),并汇入管理人账户。未按期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或明确表示放弃投资资格的,或未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丧失参与重整投资人的资格,管理人将于确定投资人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2.如被确定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重整计划(草案)》获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未按书面投资协议缴纳投资款,或未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3.《重整计划(草案)》获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所缴的投资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根据书面投资协议约定的最后一期投资款中等额抵扣,如抵扣后履约保证金有余额的,余额部分由管理人于投资协议履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资人。

4.如《重整计划(草案)》未获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管理人将在自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裁定宣告五家渠现代石油公司破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重整投资人所缴的投资保证金(不计息)。

、特别申明

1.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2.本招募公告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五家渠现代石油公司重整时,除参考本说明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3.管理人提供的所有五家渠现代石油公司的相关资料不应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理解以进行决策。

4.关于五家渠现代石油公司的历史沿革及其股权结构现状、生产经营现状、员工情况、税费情况、主要资产和负债现状等详细信息,请意向投资人通过进一步咨询管理人,或自行开展尽职调查的方式获取。

5.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缴纳投资保证金或提交《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的,视为同意按五家渠现代石油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6.如出现影响五家渠现代石油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或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撤回或增加招募计划,不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7.对意向投资人需要的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五家渠现代石油公司信息、数据、资料等,相对方需遵守保密义务,相对方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重整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追责。

8.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律师张律师;

联系电话:1771699075613899923121;

电子邮箱:1714880509@qq.com;

报名/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2A座7楼天阳律师事务所。

 

注:本招募公告所述信息系管理人根据五家渠现代石油公司现有材料所做的初步陈述,不代表管理人的确认或承诺,实际情况以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为准。

热忱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企业前来接洽,参与五家渠现代石油公司的重整投资。

 

新疆五家渠现代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二十八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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