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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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06-04 公 开 人:宁德市海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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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管公告

宁德市海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高管、股东:

2025 529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申请,对你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时裁定由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宁德市海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同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09破申111号,指定福建立胜律师事务所为宁德市海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福建立胜律师事务所依法开展破产管理人相关工作。

现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要求在2025619日前提供宁德市海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原登记造册的资产明细表、有形资产清册,接管所有财产、帐册、文书档案、印章、证照和有关资料,敬请配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8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各清算人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告知!

接收地址:福建省古田县城东街道前山老区大厦四层(福建立胜律师事务所),电话:13489989581 联系人:林华青律师,邮编:352200

宁德市海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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