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关于更换管理人的公告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关于更换管理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1-05-07 公 开 人: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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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公告

 

2018)粤197322-36

2018918日,本院裁定受理了申请人广东丰睿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丰海海运有限公司、东莞市富悦酒店有限公司、东莞市东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东莞市丰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东莞市硕海商贸有限公司、东莞市兴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兴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东莞市塘厦运龙加油站有限公司、东莞市塘厦林村加油站有限公司、东莞市塘厦兴业加油站有限公司、东莞市塘厦诸佛岭加油站有限公司、东莞丰汇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硕睿商贸有限公司、东莞市硕成商贸有限公司15家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20181116日,本院指定上述15家公司的清算组分别担任各案件管理人。同时,本院依法组织以竞争方式选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为清算组中的社会中介机构。20201231日,清算组向本院申请辞去上述15个破产案件的管理人职务。2021122日,本院发出《关于广东丰睿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破产竞争选任管理人的公告》,面向全国选任上述15家公司及东莞市峻宙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2021421日,本院举行管理人选任会,根据现场得分最终选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天同(深圳)律师事务所联合体作为本案的管理人。2020430日,本院同意清算组辞去15家公司的管理人职务,并通知清算组中的社会中介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自即日起终止履行职务。同时,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天同(深圳)律师事务所联合体分别担任广东丰睿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丰海海运有限公司、东莞市富悦酒店有限公司、东莞市东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东莞市丰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东莞市硕海商贸有限公司、东莞市兴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兴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东莞市塘厦运龙加油站有限公司、东莞市塘厦林村加油站有限公司、东莞市塘厦兴业加油站有限公司、东莞市塘厦诸佛岭加油站有限公司、东莞丰汇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硕睿商贸有限公司、东莞市硕成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特此公告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2018)粤1973破22号-36号-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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