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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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09-02 公 开 人:陈景春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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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 03  648 号(个 229)

陈景春个人破产重整一案,本院于 2025  7  11 日裁 定受理,于 2025  8  26 日指定北京市隆安(深圳) 律师 事务所担任陈景春破产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陈景春,男,1968  8  16 出生;

(二) 管理人:北京市隆安(深圳) 律师事务所,负责 人赖冠能。

联系人:郑日宇       联系电话: 13632611259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北塔 61 层。

(三)债权申报期限:自即日起至 2025  9  29 日止, 债权人可以在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深破茧”小程 或者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保护综合服务中心、“深 破通”小程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方式:1.电脑端 搜索“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在首页“网上服务”栏 目选择“申报债权”,按照提示登录“深破茧”平台,搜索 债务人姓名,选择个人申报债权或者机构申报债权,填写债 权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2.手机微信搜索小程序“深圳移动 微法院”,进入“地方特色”,点击“个人破产”进入“深破


”平台,选择“债权申报”,搜索债务人姓名,选择个人  申报债权或者机构申报债权,填写债权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

3.电脑端搜索“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保护综合服务中 ”在首页“办事入口”栏目选择“债权人”身份登陆,点 “债权申报”,搜索债务人姓名,选择个人申报债权或者 机构申报债权,填写债权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4.手机微信 搜索小程序“深破通”,选择“我是当事人”登陆平台,选 “债权申报”,搜索债务人姓名,选择个人申报债权或者 机构申报债权,填写债权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

(四) 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人或者债务人财产的持有人 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方式:1.电脑端搜索“深 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保护综合服务中心”,在首页“办 事入口”栏目选择“其他权利人”身份登陆,点击“权利申 ”,搜索债务人姓名或者案号,提交申请书并作情况说明;

2.手机微信搜索小程序“深破通”,选择“我是当事人”登 陆平台,选择“权利申请”,搜索债务人姓名或者案号,提 交申请书并作情况说明;

(五)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25  10 月 14 日 9 时 30 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电子法 庭,方式为现场/书面/网络召开,债权人、债务人、管理人 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可以在现场或者线上参加债权人会议。债 权人在现场、线上发表的意见均为有效意见,所作出的表决 一并计入表决额;


 

 

 

 

(六) 查询破产重整案件信息方式:登录深圳个人破产 案件信息网或者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保护综合服务 中心搜索债务人姓名或者案号,查阅债务人破产重整案件信

息。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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