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海升农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永胜海升农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3-08-25 公 开 人:永胜海升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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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立超 联系方式: 18987052566 报名截止时间: 2023-09-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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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胜海升农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投资人

招募公告

 

云南省永胜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15日作出(2023)云072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丽江西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对永胜海升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升公司或债务人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3)云0722破申2号《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化解债务危机,提升债务人资产及运营价值,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重整成功,管理人现依据《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以及海升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财产管理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海升公司概况

海升公司基本情况

海升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27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在云南省永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722MA6P8T5X5Q,住所地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三川镇人民政府一楼,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高亮,公司经营期限2019年12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仁果类和核果类水果、中草药种植;园林绿化;水果、蔬菜的加工、进出口及销售;花卉的进出口及销售;农业机械设备进出口及代理销售;农副产品的进出口及销售;冷链运输及销售。

二、海升公司现状

目前海升公司已未正常经营,主要资产集中在位于永胜县三川镇的石榴种植基地,主要包括基地办公区的办公用品、农资农具、车辆、住宿区的家具家电以及种植区的租赁土地及果树苗木。海升公司石榴种植基地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租赁面积合计1272.11亩,实际种植基地面积约1040亩左右主要种植品种为突尼斯软籽石榴,每年需支付给村民的土地租金约204万元,租金目前支付止2023年2月28日,新一年的租金已经欠付。资产、负债的最终情况以审计评估结果及法院裁定确认的数额为准。

三、海升公司的投资优势

海升公司具备持续营业的基础条件和能力。海升公司系永胜县当地引入的优质农业项目,拥有高标准石榴种植基地所种植的突尼斯软籽石榴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海升公司具备继续生产经营的设施设备、销售渠道,继续营业具有较好的经济价值和市场价值。

第二部分 招募程序

招募原则

以公开、公平、公正为招募原则,面向全国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有资金实力及经营能力的企业优先。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有意向按海升公司现状拟进行投资,投资方自行对投资可行性、价值、风险进行评估,尤其关注目前耕地流出整改政策对海升公司的影响

二、招募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 (需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无较大数额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4、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5、意向投资人承诺愿意依照本招募公告参与海升公司重整投资人的遵选,愿意成为海升公司重整投资人,并按照本公告及提交的重整投资文件对彼此权利义务做出约定,进而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熟悉果蔬产品的加工及研制、生产、开发和销售;农副产品收购;预包装食品购销;水果、林、蔬菜相关种植;农业新技术的推广服务,林木育苗嫁接等,具有相关经验的,予以优先考虑。

三、意向投资人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投资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简介、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等)

2、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

3、意向投资人的财务状况证明(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征信报告)。

4、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

5、意向投资人的联系方式。

上述材料应当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交委托授权书)签字。

报名程序

1、意向投资人应将上述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并于2023年9月15日17:00前通过邮寄或者现场交付的方式提交给管理人。同时将材料的电子版加盖公章以PDF格式发送至管理人邮箱18987052566@163.com

2、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 23 号恒隆广场办公楼 33 楼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收件人:张律师,联系电话:153 6801 1361

五、后续程序

1、签署保密协议。

为保证重整案件顺利开展,经管理人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承诺对所获知的关于本案的所有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如违反保密协议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意向投资人在签署保密协议并交纳意向投资保证金后,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协调相关主体配合意向投资人进行相关调查,尽职调查的所有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3、意向投资人在2023年9月15日提交投资方案。

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人以及拟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和主体资格;

(2) 拟投资金额、资金来源、资金注入方案;

(3) 具备切实可行的农产品种植、生产、销售方案;

(4)债权调整和清偿方案;

(5)投资方案涉及调整出资人权益的,投资人应当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充分说明;

(6) 投资人认为需要陈述的其他事项。

4意向重整方案洽谈与重整投资人的确定意向投资人根据尽调结果,向管理人提出意向投资方案,并与管理人磋商。管理人将根据本次招募的情况在报人民法院批准后决定本案重整投资人的确定方式。如投资人得以最终确定,管理人将与其签署投资协议。如本案重整计划草案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确定的投资人未签订正式《投资协议》或未按照《投资协议》约定支付投资价款或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资格,并有权要求其承相应法律责任。

六、意向投资保证金

1意向投资保证金的金额及交纳方式意向投资人参与海升公司的意向投资保证金为100万元 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不计息。意向投资人应于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将意向投资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核实保证金是否到账,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投资人承担)。未按规定交纳意向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报名无效。

账户名称永胜海升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永胜支行

银行账号120888890040000001182

(注意:在填写银行单据时请注明投资人单位的全称和“投资保证金”字样)

2投资保证金的处理

(1)意向投资人在被确定为正式投资人前书面明确表示放弃报名资格、或未被选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收到放弃报名资格的书面材料之日或未被选为重整投资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意向投资保证金。

(2)海升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获永胜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被选为正式重整投资人所交投资保证金将转为其所交重整资金的等额部分,从重整投资人根据书面投资协议或重整计划应交纳的重整资金中等额抵扣。

(3)如海升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永胜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管理人应自永胜县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海升公司破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意向投资保证金。

第三部分 其他事项

1、本招募投资人公告不构成管理人对投资海升公司的要约。

2、管理人提供的所有关于海升公司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调结果作为投资依据,进行独立判断、理解和决策。

3、管理人将把重整方案草案的具体要求及主要条款书面交给已报名、且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

4、本公告为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意向投资人提交重组方案后,管理人将组织磋商谈判、专家评审等,具体选方案管理人将另行通知含公告方式意向投资人。

特别声明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并负责解释,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有权根据投资人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

 

 

 

永胜海升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O二年八月二十三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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