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瑞福达电子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调查公示

深圳市瑞福达电子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调查公示

公开时间:2025-03-24 公 开 人:深圳市瑞福达电子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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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福达电子有限公司职工债权

调查公示



2024122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03破申1096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深圳市瑞福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福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25日作出(2025)粤0358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担任深圳市瑞福达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对职工债权进行调查,将调查经过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职工债权调查情况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职工债权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2025212日,管理人前往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查询,经查瑞福达公司存在13宗劳动仲裁案件,涉及职工人数为13人。经管理人查询相关案件卷宗,发现瑞福达公司实际涉及职工债权的人数为6人,涉及的金额为233,698.00元。

2025221日,管理人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瑞福达公司公积金缴存情况。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截至2025221日,瑞福达公司在深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登记状态为正常,最后缴存日期为2023726日,管理人未能发现存在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2025217日,管理人向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邮寄了书面函件,告知如瑞福达公司存在欠缴社保情形的,应向管理人申报登记。2025314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向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材料,申报债权金额为75,713.71元,其中,职工债权金额为20,197.7元。

经初步审查确认瑞福达公司欠付职工债权7家,债权金额合计226051.7元。(详见附表)

公示期间

2025320日至202545

及异议情况

若职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要求管理人更正,并附相关依据、证据。如管理人经复核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报告。

深圳市瑞福达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320

 

 

管理人联系人:尹军 13068741709、陈学锋18122067694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3号国银金融中心大厦12

 

 

 

 

附件:

深圳市瑞福达电子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单位:元 

序号

姓名

职工债权总额

债权依据

1

薛冰

103350.00

债权申报资料、深华劳人仲(观澜)案【20233899-3908号仲裁裁决书等资料

2

曾祥峰

38094.00

债权申报资料、深华劳人仲(观澜)案【20233899-3908号仲裁裁决书等资料

3

杨勇

51043.00

深华劳人仲(观澜)案【20233899-3908号仲裁裁决书

4

深圳市社会保险

基金管理局

20197.7

欠缴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台账

5

宁涛

4475.00

深华劳人仲(观澜)案【20233912仲裁调解书

6

宁聪

4427.00

深华劳人仲(观澜)案【20233913仲裁调解书

7

李志发

4465.00

深华劳人仲(观澜)案【20233914仲裁调解书

 

合计

226051.7

 

 

 


附件

017职工债权公示.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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