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亿程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核对债权的公告

关于提请亿程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核对债权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20 公 开 人: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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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核查债权的公告

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车恒家、钟世位、钟祥瑞、晏翀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27日作出(2025)粤01破申2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深圳佑驾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5月15日作出(2025)粤01破176-1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人为胡育新。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勤勉尽责、依法履行职务,由于管理人未能联系上债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现管理人以公告的形式提请债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核查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申报及管理人审查情况

截至2025年6月16日,管理人共收到24位债权人提交的债权申报资料,债权申报总额为¥30,820,827.07;管理人已确认24位债权人的债权,确认债权金额为¥29,729,558.40;具体情况如下:

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应予确认债权表(截至2025年6月16日

序号

债权人名称/姓名

申报数额

申报性质

确认金额

确认性质

厦门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16,960.19

优先债权

316,960.19

普通债权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8,856,479.31

普通债权

15,770,088.58

普通债权

2,092,947.72

民事惩罚性赔偿金

广州奥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357,207.37

优先债权

357,207.37

普通债权

深圳佑驾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140,452.27

普通债权

3,140,452.27

普通债权

深圳市宇威欣电子有限公司

253,206.01

普通债权

252,438.81

普通债权

767.20

民事惩罚性赔偿金

青岛中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403,380.21

普通债权

400,809.16

普通债权

67.83

民事惩罚性赔偿金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

82,009.82

优先债权

58,363.40

税收债权

23,618.53

普通债权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5,953,575.65

普通债权

5,824,542.73

普通债权

61,484.57

民事惩罚性赔偿金

深圳市东视兴科技有限公司

50,310.68

普通债权

35,885.01

普通债权

14,371.72

民事惩罚性赔偿金

188,225.77

普通债权

162,650.78

普通债权

22,113.68

民事惩罚性赔偿金

10 

李建丽

268,072.12

优先债权

268,072.12

职工债权

11 

杨嘉欣

80,850.00

80,850.00

12 

唐媛霞

88,800.00

88,800.00

13 

郭凤珊

7,500.00

7,500.00

14 

宋艳崇

72,450.00

72,450.00

15 

张爱萍

91,800.00

91,800.00

16 

马雪莹

100,200.00

100,200.00

17 

莊颖冬

42,000.00

42,000.00

18 

陈琼

78,000.00

78,000.00

19 

陈俊峰

36,000.00

36,000.00

20 

沈秋娇

14,000.00

14,000.00

21 

雷志坚

115,200.00

115,200.00

22 

宋美丽

15,000.00

15,000.00

23 

陈伟

29,219.03

29,219.03

24 

邓慧

179,928.64

155,697.70

合计

30,820,827.07

 

29,729,558.40

 

备注:除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所申报的债权外,以上债权均有生效法律文书如民事判决书、仲裁裁决书;以上债权均未经管理人复核。

管理人现将《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应予确认债权表(截至2025年6月16日)》提交债务人核查,如有异议,请按照管理人制定的债权异议规则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无异议。对于债权人会议和债务人均无异议的债权,管理人将提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二、债务人的知情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六条的规定,债务人、债务人职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查阅债权表、债权申报登记册及债权申报材料。

三、债权异议规则

债权审查分为债权初审、书面异议、债权复核、债权人会议及债务人核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债权人或债务人就异议债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阶段。

管理人在债权审核过程中,会根据情况以联系函的形式要求债务人反馈相关情况,便于其充分发表意见债务人如对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记载的他人债权(非经管理人复核的)有异议,应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即债权人会议召开日)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并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1.若其按以上方式提出,管理人将予以复核并给出书面答复,并将该复核结论编入债权表供下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如仍有异议,请在下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即下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日)后15日内提起债权确认之诉或按照当事人约定申请仲裁;

2.如其未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即债权人会议召开日)后7日内向管理人提出异议或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视为无异议。

如该债权表记载的他人债权,已经管理人复核,债务人如有异议,应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即债权人会议召开日)后15日内提起债权确认之诉或按照当事人约定申请仲裁。

四、特别说明

债务人若逾期起诉或逾期申请仲裁且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所指的“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管理人将视为债务人无异议,并提请法院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债务人应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债务人提起债权确认诉讼或申请仲裁,请立即书面告知管理人!如未及时告知而产生的损害,债务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管理人联系人:陈欣怡律师,联系电话:13070211708,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2号高德置地冬广场H座42楼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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