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安集团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江苏扬安集团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0-07-10 公 开 人:扬州弘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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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7C220F0F750DA3BE0460D6218C60B7F2 联系方式: 13665252001 报名截止时间: 2020-08-08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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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安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0)扬安集团破管字第0032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1219日裁定受理江苏扬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预重整)一案,并于2020224日指定扬州弘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债务人在建筑行业拥有较好的施工业绩,优秀全面的行业资质。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释放债务人优质资源,维持债务人的营运价值,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促进多方共赢,最终实现重整目标,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现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一、招募须知

1管理人采取公开方式发布本招募公告,同时接受各方监督。

2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债务人重整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投资、法律等专业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意见。

3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4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二、债务人现状

(一)工商登记情况

 

(二)资质情况

(三)重整现状

管理人拟将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预重整)清算日20191219日前债务人的债权债务等进行剥离,管理人代管。剥离后,债务人具备的优势明显,相关行业资质等级高,类别广,未来从事建筑安装业务优势明显,可利用价值高。

三、重整投资人条件

参与本次招募的投资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重整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国内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机构以及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自己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者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重整投资人应具备与扬安集团重整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同行业优先考虑),确保扬安集团重整再生以及重整计划的顺利实施。

4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以自行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资人的身份参与重整,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家企业法人满足上述条件。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1)报名意向书(含参与重整的明确意思表示)。

2)意向投资人简介(单位组织应提供基本信息、主营业务、资产负债、资金来源等情况;自然人应提供基本信息、资金来源等情况)。

3)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最近三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三年的除外)原件;自然人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对债务人的经营思路或框架方案。

5)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6)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自然人报名的应签署本人姓名并捺印。

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要求其补充提交。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日至20208816:00止。

报名地点: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15楼。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366 5252 001

3、保证金

意向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上述投资意向书和资料后十日内向管理人缴纳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50000至以下账户:

银行账户:江苏扬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银行账号:15000103055084

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管理人有权不予采纳其重整投资方案。

该保证金在意向投资人经管理人评审未成为扬安集团重整投资人时十日内无息退回;或者经管理人评审以及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成为扬安集团重整投资人时转为后续履约保证金。

(二)资格选拔阶段

管理人将依据上述标准,在报名截止日10个工作日遴选出合格的意向投资人。所有遴选出的意向投资人可决定是否参与下一步确定最终重整投资人的遴选工作。具体的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规则、文件、保证金缴纳等由管理人另行制定并通知合格的意向投资人。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者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并且经管理人审查合格后,意向投资者可向管理人申请对扬安集团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将与意向投资者签订保密协议,而后安排进场调查,尽职调查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管理人接受意向投资人报名仅是对意向投资人的基本信息、报名事项进行登记,不构成对意向投资人经营能力、资信状况等认可和评价,不可视为是管理人接受该意向投资人对扬安集团进行重整。管理人有权视本次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开展下一轮的公告报名,且有权修改报名事项等内容,亦无需向本次报名的意向投资人解释理由。

本公告由江苏扬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本管理人。

热忱欢迎境内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江苏扬安集团有限公司重整。

 

江苏扬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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