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告知函

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告知函

公开时间:2025-07-10 公 开 人:航天数字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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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告知函

北京信诚益德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30日裁定受理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航天数字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传媒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8月13日指定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担任航天传媒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对航天传媒公司依法进行破产清算。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全面开展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通过天眼查、企查查,查询到航天传媒公司持有航天数字传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32.5%股权。

管理人依法履行调查、接管以及处置航天传媒公司财产的职责,航天传媒公司持有航天数字传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32.5%股权拟于 2025年8月18日10时至2025年8月19日10时止(延时周期除外)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诉讼资产平台https://otc.cbex.com/page/sszc/index.html公开进行重新拍卖,以人民币1.00元的价格起拍。以最终成交价为转让金额。

请各位股东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予书面答复,确定在上述同等条件下是否购买本出资人拟出让的股权;逾期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如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请准时参加本次及流拍后的再次拍卖。

相关回复请通过书面方式发送至下列地址(其它地址与方式无效):

一、快递方式:

收件人:匡华莺律师、魏巍律师

收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248号机械大厦20层;

电话:13041660972、18901338191

邮编:100055

二、电子邮箱:kellykuang@vip.163.com  

特此通知。

 

             航天数字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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