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鑫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百分之百股权第一次拍卖竞买公告

荆门市鑫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百分之百股权第一次拍卖竞买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24 公 开 人:荆门金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荆门市鑫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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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荆门金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荆门市鑫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625日上午10时至2025626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网址:http://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荆门市鑫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该标的现状拍卖起拍价:21,094,636.85元,保证金:2,000,000.00元,增价幅度:50万元及其整数倍

二、标的物说明

1、公司基本情况

荆门市鑫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金传军,注册资本为1万元,股东金传军认缴出资额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公司住所地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创业四路18号,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铸造机械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矿山机械制造,非金属矿物材料成型机械制造,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金属结构制造,水泥制品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拍卖公司股权的依据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2025年4月1日作出(2025)鄂0804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荆门金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下称“金峰电力公司”与荆门市鑫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下称“鑫和机械公司”的合并重整申请,并依法指定管理人。2025年4月30日,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鄂0804破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金峰电力公司、鑫和机械公司重整计划。

根据重整计划内容,金峰电力公司、鑫和机械公司的土地房屋及其附属物划归鑫和机械公司,投资人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取得鑫和机械公司100%股权(及对应的资产权益),鑫和机械公司原股东持有的股权无偿让渡给投资人或投资人指定的第三人。投资人所支付的投资款归金峰电力公司所有,同时,两公司名下的车辆、机器设备、知识产权、对外债权等其他资产均归金峰电力公司所有,两公司的全部债务均由金峰电力公司以前述资产处置价款承担,鑫和机械公司不再承担任何债务。

3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鑫和机械公司名下有坐落于荆门经济开发区的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3处有证房屋、5处无证房屋、26项土地附属物。有证土地及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原抵押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现相应的债权已转让给海启(湖北)投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委托湖北玖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出具的《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该评估报告仍在有效期内,可在破产程序中沿用),鑫和机械公司名下的土地、房屋及附属物在2024年7月17日的评估总价为1851.18万元。具体信息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1宗:权证号为荆国用(2009)第20091905号,土地使用面积为13,627.75㎡,地类为工业用地,评估价值为250.75万元。

2)有证房屋3处:总建筑面积为8822.84㎡,总评估价值为1128.37万元,其中:荆门市房权证掇刀区字第10006827号的房屋规划用途为厂房,建筑面积为2471.6㎡,评估价值为277.3万元。荆门市房权证掇刀区字第10007028号房屋规划用途为办公楼,建筑面积为3124.8㎡,评估价值为489.08万元。荆门市房权证掇刀区字第10007491号房屋规划用途为工业仓储用房,建筑面积为3226.44㎡,评估价值为361.99万元。

3)无证房屋5处:包括厂房(3)1340.98㎡,搭建厂房(1)557.02㎡,搭建厂房(2)935.44㎡,门卫房38.95㎡,门卫房(仓库)29.12㎡,总建筑面积为2901.51㎡,总评估价值为288.43万元。【需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此项资产的权属存在争议,有债权人主张前述无证房屋中的三间厂房系其投资建设并主张相关权利】

4)附属物26项:包括花坛、水池、水泥地坪、厂区绿化、铁艺围墙、钢构棚等,总评估价值为183.63万元。

重要提示

1、管理人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职责,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批准的《荆门金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荆门市鑫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进行资产处置。

2、拍卖标的情况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了解、核实,参与竞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承担投资风险

3、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办理过户的时间、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管理人不做任何过户的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无法过户的风险及责任竞买人应自行承担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不能及时过户的风险及增加的费用

    4、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可能存在查封、质押权利限制情况,竞买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权利瑕疵风险。如因标的物存在权利瑕疵或其他因素导致交易无法进行而需要解除协议的,仅退还竞买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管理人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对本次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于竞价活动开始5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6、拍卖人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标的,并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本次拍卖保留价和成交价不包含税费拍卖成交价是管理人净得价款竞买人报名即视为同意拍卖标的物的交易以及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等费用以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含鑫和机械公司应承担的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等税费及其他费用)、手续费、拍卖平台及其他中介机构服务均由买受人承担

2、买受人参与竞买前应向税务部门或其他相关单位咨询了解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并应在竞拍时将上述具体税费及其他费用作为成本考虑,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赔。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2025524日起至2025614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联系人:高女士,咨询电话:18971111929。有意者可自行看样,或与联系人沟通具体看样方式。

、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当地政府政策、管理人对本标的物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2、竞买人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因不符合竞买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竞价标的如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提交证明材料或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竞价方式

1、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

2、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1、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荆门金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21050230000000570;开户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掇刀支行),注明“竞买人姓名+资产项目名称;款项性质:拍卖余款+竞买人”。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移交与过户

1、买受人参加竞买视为已对拍卖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权属和法律状态等现状予以确认,拍卖成交后移交时不再对此进行检验不得以标的物存在瑕疵为由拒绝受领或者提出任何异议和要求,由此产生的问题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2、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交齐所有成交款以及本公告约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其他一切税费等费用,并应在交齐所有款项后1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以及资料和营业事务移交手续

3、拍卖平台在竞拍完毕后自动生成的成交确认书仅为竞价成功确认文件,不构成拍卖成交的确认效力。本次拍卖成交确认以管理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为准

4、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以标的物及已接管资料的现状交付,买受人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及相关资料。买受人无正当理由经管理人通知逾期不接收的,应自行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前资料管理存在问题,管理人对标的股权涉及的公司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不作任何承诺。卖标的物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其他不确定因素或管理人未能预料其他原因致使拍卖标的物及相关资料不能如期交付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买受人应在3个月内自行前往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管理人及破产企业将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能力范围内的配合和协助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竞买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和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如因买受人原因未能转让的,管理人可另行拍卖处置。

十一、买受人违约的处理

1、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超过十五日(或经管理人以任何形式催告后7日内)未支付所有成交价款以及本公告约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其他一切费用的或超过本公告约定的时间未办理移交及过户手续的,均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扣划至管理人账户,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管理人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如已交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以及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与原拍卖价款之差额部分的,竞买人还应当予以补足。

    十二、注意事项

本次竞价活动《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相关文件已在网络平台公开展示,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交纳保证金视为对拍卖公告及附件的认可。

未尽事宜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详情,了解竞买资质、竞买条件、委托代理及款项支付、违约责任等内容,并理性参拍。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咨询电话:高女士 18971111929。 

联系地址:荆门市掇刀区月亮湖路65号水岸新城20栋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网址: http://sifa.jd.com/。

 

荆门金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荆门市鑫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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