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山东澳信石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选聘山东澳信石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1-12-09 公 开 人:山东澳信石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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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山东澳信石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1年128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鲁03破申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澳信石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1年128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鲁03破23号决定书,指定山东铭诚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山东澳信石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积极推进山东澳信石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澳信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管理人决定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山东澳信石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简介

山东澳信石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112日,是中石化第十建设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企业。注册地位于淄博市临淄区辛化路南首,法定代表人为宋昭国,公司注册资金10000万元。主要业务范围为高压容器、第三类低、中压容器制造、销售;球形储罐现场组焊;普通货运;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设备、化工石油管道安装工程施工,自产设备安装及维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

二、审计

(一)审计工作范围

审计机构工作范围:对截止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之日的山东澳信石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状况等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协助管理人审查债权人申报的债权;管理人安排的与破产有关的其他财务相关工作。

审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被审计单位的以下事项及对该事项的认定:

1、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被审计单位破产原因;

2、被审计单位资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清产核资审计(包括企业盘盈、盘亏处理);

2)债权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应收款项、预付款项等业务内容、发生时间,对每笔业务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供管理人清查追收;呆账坏账的处理;

3)债务人企业资产出租的情况(包括租赁资产明细、租金支付、欠付租金等情况);

4)债务人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等情况;

5)债务人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及其性质;

3、被审计单位负债情况(包括或有负债),包括但不限于:

1)债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应付款项、预收账款、应交税金等,对每笔业务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为管理人审查债权提供依据;

2)欠付职工款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3)或有负债情况。

4、所有者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被审计单位实收资本到位情况,是否存在抽逃出资的情形;

2)利润情况,包括收入、成本、费用支出等;

5、合同履行情况、公司涉诉案件情况及资产抵押情况

6、是否存在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7、如遇清算转重整情况,受托方应当出具监管审计报告,受托方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8、法院及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审计事项及工作。

(二)、审计账期

不应低于三年加当期,有关事项应当向前延伸审计。

三、评估

(一)评估工作范围:

1、公司全部资产的评估及管理人安排的与破产有关的其他相关工作。

1)对截止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之日的山东澳信石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的全部资产以及其他应当纳入企业所有的资产,按管理人的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实地查勘、盘点,核实公司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并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

2)理清破产企业全部财产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财产、留置财产、第三方取回权财产、融资租赁财产、保留所有权财产、企业外放的财产等。

3)涉及专项资产评估的,按照委托方要求出具专项报告。

4)如遇清算转重整情况,受托方应当出具破产企业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2、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完成工作的时限:

1、审计报告应从入场之日起六十日内出具。

2、评估报告应从入场之日起六十日内出具。

五、费用计算及支付方式:

1、本次选聘审计评估机构提供服务的收费作为破产费用优先支付,费用采取定额方式确定;

2、费用支付日期为委托方收到清算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支付完毕;

3、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审计、资产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审计、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4、如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或其他问题,经管理人沟通拒不调整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或者解除合同。

六、参选机构的基本要求:

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正常执业年限在3年以上;其中资产评估机构需经山东省财政厅审核备案;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与质量控制体系;

3、参选机构须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备案;

4、参选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未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重大过失等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人民法院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

5、与债权人、债务人或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七、参选文件

参选机构应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及与参选文件内容相对应的支持性文件。参选文件应加盖公章后扫描形成PDF文档发送至管理人邮箱。参选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参选机构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参选人主体资格、财务状况、职业责任险缴纳情况、获奖情况等);

2、关于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未受过惩戒和处分的声明;

3、参选机构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备案的相关证明;

4、拟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和经验简历,以及能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人数;

5、服务方案及报价;

6、服务承诺,须保证参与本项目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期间驻项目现场办公,拟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

7、参选文件所需附件及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项目人员联系方式等。

八、提交参选文件

1、参选机构应于2021年1214日17点前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

2、参选文件接收:

联系人: 张经理  王律师  联系电话:13969906899 15853193735

管理人邮箱:2335674668@qq.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建设路十化建单身公寓26号楼101

九、评审

定于2021年12月15日上午10时进行开标评选,根据各参选机构条件择优选取。审计、评估机构确定后,签订审计、评估服务合同。未被选聘的参选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十、其他事项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山东澳信石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如出现影响本次选聘的重大事项或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随时中止、变更、撤回本次选聘。本次选聘中止、变更或撤回的,管理人无需对报名单位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特此公告

                       山东澳信石化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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