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公告

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13 公 开 人:灌南县新南粮油经营部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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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清算公告

                      2025新南粮油第002号

灌南县新南粮油经营部债权人、债务人:

灌南县新南粮油经营部法定代表人、股东及高管:

2025年5月14日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申请,灌南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724清申2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灌南县新南粮油经营部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26作出(2025)苏0724强清27号决定书,指定灌南县党政机关办企业脱钩工作清算组成立灌南县新南粮油经营部清算组,孙济佑为清算组组长依法负责灌南县新南粮油经营部清算工作。为保障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债权申报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请相关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灌南县新南粮油经营部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应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法律规定之程序行使权利。

2、灌南县新南粮油经营部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向灌南县新南粮油经营部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3、灌南县新南粮油经营部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移交盖章、营业执照、财务账册等公司资产及文件资料,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清算组联系方式:连云港市海州区科苑路88号壹品国际B区1216室;联系人:杨经理,18805135405.

特此公告

 

灌南县新南粮油经营部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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