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闽0302破8号决定书

(2025)闽0302破8号决定书

公开时间:2025-06-13 公 开 人:莆田市丽胜运输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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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公告

莆田市丽胜运输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林美双的申请,于2025年5月7日作出(2025)闽03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林美双对被申请人莆田市丽胜运输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2025年5月16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302破8号《决定书》,指定福建倍拓律师事务所作为莆田市丽胜运输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因莆田市丽胜运输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等人员未向管理人移交公司名下车辆,截至本公告作出之日,管理人未接管到莆田市丽胜运输有限公司名下任何车辆管理人特此声明:2025年5月16日后,因莆田市丽胜运输有限公司名下车辆发生任何事故造成自身或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失等责任,均与莆田市丽胜运输有限公司管理人无关

 

特此公告

莆田市丽胜运输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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