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王伟追缴出资通知书

股东王伟追缴出资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5-25 公 开 人:沛县交换空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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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

沛县交换空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因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刘进2025年4月15日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提出对沛县交换空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人民法院于2025513日作出(20250322破申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沛县交换空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5513日作出(2025 032210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德善(徐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调查,贵方作为沛县交换空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认缴方式为:货币,应当于20431231前按期足额缴纳上述出资。

截至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贵方上述出资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尚有4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未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贵司应当缴纳全部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现通知贵司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管理人缴纳上述未缴出资

如对本通知书中所列出资缴纳义务的有无、数额、形式等有异议,贵方可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管理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据,配合管理人核实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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