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苏 0505 破 2 号-姑苏园林建设-通知债权人通知书

( 2025)苏 0505 破 2 号-姑苏园林建设-通知债权人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1-13 公 开 人:姑苏园林建设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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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通知书

 

 

2025)苏 0505 2

 

 

各债权人

本院根据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分行的申请于 2024 12 27 日裁定受理江苏姑苏园林建  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苏州华  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管理人。请你(单位) 在收到通知书后,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  市开发区伟业路 18 号现代广场 A 18楼;邮政编码:215300 联系人:李亚军,联系电话:13862398126;林晓彬,联系  电话:13912669737)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  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申报  截止日为:2025 3 7 日。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 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  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  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由你(单位)承担。未申  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  程序行使权利。江苏姑苏园林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  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2025 3 19 13:30 分在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第四法 庭(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科秀路 8 号)现场召开或通过网络 方式召开,最终方式具体由管理人另行通知,请各位债权人 准时参加。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请 准时参加。参加会议应提前向管理人提交身份证明(企业法 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 证明),如系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 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

 

特此通知!

 

 

 

二五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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