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公开时间:2020-08-14 公 开 人:广东港联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3105次
  • 打印

2020)粤03破171号之一

因深圳市前海容融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未接管到财务账册,导致公司无法清算。依据深圳市前海容融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对现有财产及负债的调查结果,可以认定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法应当宣告其破产。深圳市前海容融科技有限公司现无任何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7月28日裁定宣告深圳市前海容融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及终结深圳市前海容融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200811(2020)粤03破171号之一终结破产程序公告_4-4.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