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华晨车辆配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告

无锡市华晨车辆配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告

公开时间:2024-05-22 公 开 人:无锡市华晨车辆配件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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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020520

2024422日,本院根据赵水秀的申请裁定受理无锡市华晨车辆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宜兴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华晨公司管理人。华晨公司债权人应在2024628日前向华晨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讯地址: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298号卓易公馆西栋17;联系人:吴涵13851860937),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华晨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尽快向华晨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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