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联鸿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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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06-20 公 开 人:浙江联鸿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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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联鸿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联鸿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4530日下午1430分在钉钉APP“浙江联鸿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群”网络会议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海宁市人民法院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与债权申报通知一并书面送达债权人。

本次债权人会议对《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和《债权人会议非现场表决方案》等三个事项进行表决。

本次债权人会议依法有权参会的债权申报人38人,在钉钉APP“浙江联鸿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群”中到会的30人,其中到会有表决权的2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债权人审议表决,表决结果统计过程由债权人会议主席监督,债权人会议对各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

同意《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债权人25人,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人数的89.29%,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8.05%

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同意《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债权人24人,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人数的85.71%,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2.78%

三、《债权人会议非现场表决方案》

同意《债权人会议非现场表决方案》的债权人25人,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人数的89.29%,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8.05%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债权人会议已表决通过《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和《债权人会议非现场表决方案》。

特此公告。

浙江联鸿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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