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宏方机械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调查结果

常熟市宏方机械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调查结果

公开时间:2026-06-22 公 开 人: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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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宏方机械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调查结果

各债权人、债务人:

202657日,常熟法院裁定受理常熟市宏方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方机械""债务人""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担任常熟市宏方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破产清算受理日,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351,991.59元,其中:付奎122074元、蔡晓宏128000元、蔡逸35000元、韩政治62132.59元、刘君海478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管理人将上述调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78日止。

职工在公示期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各债权人、债务人如有异议的,请向管理人书面提交异议函并说明理由。

特此公示。

          

           2026623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星都街72号宏海大厦19楼 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郎一华 电话137717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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