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乐园星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第一批债权核查公示

北京乐园星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第一批债权核查公示

公开时间:2023-01-17 公 开 人:北京乐园星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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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乐园星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

第一批债权核查公示

2022)京01222

北京乐园星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830日作出(2022)京01破申57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乐园星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95日作出(2022)京0122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本案债权申报期限至2022124日。债权申报期限内,管理人核查了46笔职工债权,收到了3位普通债权人的债权申报材料,共计49笔债权。核查及申报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36,466,320.04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管理人已将债权确认情况及债权表提交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参会的全体债权人对管理人提交的债权确认情况及债权表无任何异议。

根据《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管理人为审慎尽责依法履行职务,现将经过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第一批债权确认情况和债权表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职工债权

1、职工报酬及补偿金

经管理人主动核查后,暂确认北京乐园星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员工已全部离职。根据管理人核查,第一批确认的职工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债权人名称

核查金额(元)

确认债权金额(元)

待确认债权金额(元)

不予确认债权金额(元)

1

德鑫

110,726.25

110,726.25

0

0

2

姚春娟

129,473.97

129,473.97

0

0

3

侯赛云

133,530.89

133,530.89

0

0

4

申方涛

114,047.54

114,047.54

0

0

5

姚欣

28,896.27

28,896.27

0

0

6

乜立霞

36,055.27

36,055.27

0

0

7

杨培

56,220.97

56,220.97

0

0

8

李晓勇

75,406.19

75,406.19

0

0

9

杨文雯

47521.83

47521.83

0

0

10

孙钰

44299.68

44299.68

0

0

11

刘金梅

37993.27

37993.27

0

0

12

祁彩娜

33515.43

33515.43

0

0

13

任梦茹

38247.37

38247.37

0

0

14

李静

70851.26

70851.26

0

0

15

党海涛

65126.05

65126.05

0

0

16

初彦廷

52147.12

52147.12

0

0

17

李继丽

48358.46

48358.46

0

0

18

马健

58292.47

58292.47

0

0

19

杨玥

42582.04

42582.04

0

0

20

董丽燕

17705.7

17705.7

0

0

21

刘玉柱

27504.98

27504.98

0

0

22

文茜

28682.62

28682.62

0

0

23

高宝河

43417.94

43417.94

0

0

24

卢帆

14,592.77

14,592.77

0

0

25

程丽圆

21478.55

21478.55

0

0

26

李涵

15509.69

15509.69

0

0

27

吴平

15408.77

15408.77

0

0

28

孙菲菲

12796.95

12796.95

0

0

29

刘健

20313.52

20313.52

0

0

30

周梁

16529.63

16529.63

0

0

31

李心扬

14981.55

14981.55

0

0

32

王征

18253.32

18253.32

0

0

33

岳婉清

12799.09

12799.09

0

0

34

韦丽娜

9425.26

9425.26

0

0

35

李山

9217.27

9217.27

0

0

36

任梦雨

7279.36

7279.36

0

0

37

黄金红

8104.08

8104.08

0

0

38

刘清

5586.04

5586.04

0

0

39

左虹杰

5529.2

5529.2

0

0

40

王营植

5361.53

5361.53

0

0

41

赵雅曼

4907.85

4907.85

0

0

42

廖文静

4716.08

4716.08

0

0

43

李永春

4932.41

4932.41

0

0

总计

 

1,568,326.49

1,568,326.49

0

0

 

2、社保债权

2022929日,经管理人在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集中核查,结果如下:经管理人向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对债务人财产信息进行了综合查询得知,截至2022929日,债务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均未查到欠费信息,当前参保人数1人。根据《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结果》显示:截至2022930日,债务人账户内现缴存人数为0人,无欠费信息。

20221115日,管理人向北京市大兴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寄送了债权申报通知文件。北京市大兴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20221118日向管理人作出《关于北京乐园星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债权情况的说明》,未发现债务人有欠缴社会保险费及稽核案件情况,因此与债务人不存在债权关系。

综上,管理人对北京乐园星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社保债权额认定为0元。

 

二、税款债权

20221115日,管理人向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送达了债权申报通知,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通过电话向管理人口头反馈债务人尚有罚款未进行处理,待管理人处理后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故管理人对北京乐园星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税务债权额暂认定为0元。

 

三、担保债权

经管理人对已收到的债权申报材料进行核查,目前暂不存在担保债权情况,故管理人对担保债权额暂确认为0元。

 

四、普通债权

管理人收到普通债权申报材料后,对申报的债权登记造册,并逐一进行了审查,审查后编制了债权表,第一批确认债权的债权申报及管理人确认情况如下:

1、北京星光新奥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报金额30,544,762.82元,其中普通债权10,598,932.68元,劣后债权19,945,830.14元,管理人确认普通债权金额为10,598,932.68元,确认劣后债权金额为19,945,830.14元,待确认金额为0元,不予确认金额为0元。

2、李伊琳,申报金额为498,666.20元,其中普通债权337221.47元,劣后债权161,444.73元,管理人确认普通债权金额为337,221.47元,劣后债权金额为49,925.64元,待确认金额为0元,不予确认金额为111,519.09元。不予确认的原因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8号)第一条规定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自202057日起计算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京01破申574号民事裁定书之日即2022830日止,管理人对超出上述计算方法外计得的金额不予确认。

 

五、对管理人核查债权的异议

债权人、债务人对公示的债权及所附债权表所记载的管理人已确认及不予以确认部分的本人或他人的债权有异议的,应当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书面说明异议理由和法律依据。管理人与异议人沟通后决定调整债权确认结果的,将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有关债权人告知确认结果,并可以根据情况采用书面,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自收到管理人书面通知后15日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之间在破产清算申请受理前订立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应当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管理人将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58条之规定对本报告及所附债权表中记载的债权予以裁定确认。

 

 

北京乐园星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117

 

 

附:《北京乐园星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第一批无异议债权表》一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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