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公开时间:2022-08-12 公 开 人:福建省蚂蚁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3823次
  • 打印

 

 

2022)闽07212

本院于2022810日根据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闽07破申17号民事裁定,立案受理申请人曾华明对被申请人福建省蚂蚁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一案,并于2022810日指定福建舜宁律师事务所为福建省蚂蚁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管理人。

福建省蚂蚁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2913日前,向福建省蚂蚁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36号建设培训中心大厦第八层,邮政编码:353000,联系人:朱霁枫,联系电话:15280732989】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人可使用邮寄申报或现场申报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同时必须登陆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辅助系统(电脑端登入网址:np.courtpcw.com)或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南平破产案件辅助系统”填写债权申报信息。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福建省蚂蚁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福建省蚂蚁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福建省蚂蚁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公司成员及其他依法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当配合福建省蚂蚁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案将适用简化程序审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2919日上午1030分通过线上方式召开,债权人应通过登陆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辅助系统或使用微信小程序“南平破产案件辅助系统”参加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上述材料应于2022913日前书面提交福建省蚂蚁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管理人核实确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