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系列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关于第四批无异议债权裁定查询的通知

兴隆系列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关于第四批无异议债权裁定查询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2-09-13 公 开 人: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列企业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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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十二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

关于第四批无异议债权裁定查询的通知

全体债权人:

2020813日、831日、1015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分别做出(2019)辽0138-1号、38-2号、38-3号《民事裁定书》及(2019)辽0138-2号、38-3号、38-4号《决定书》,裁定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十二家兴隆系列企业重整实质合并审理,指定沈阳地区管理人、盘锦地区管理人等十三个地区管理人组成联合管理人,联合管理人称为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列企业管理人,为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十二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本案”)管理人。

沈阳中院2022829日裁定确认第四批无异议债权,相关文件已上传至重整信息网(即本文附件),请登录兴隆管理人网站http://www.xlglr.org.cn/获取具体查询方式。

 

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列企业管理人

二二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债权第四批裁定-加密.pdf 下载
附件:无异议及撤销原裁定债权表(第四批).xls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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