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锦源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四川锦源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公开时间:2025-01-21 公 开 人:四川锦源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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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7日,四川省资阳市中级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乐至法院”)作出(2024)川20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依法受理申请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乐至支行对四川锦源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源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2025年1月6日,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川2022破4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创源康清算服务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担任四川锦源纺织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蒋家鹏为负责人。2025年1月13日,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川0402破6号《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现管理人针对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之事,通知如下:

一、关于债权申报

各债权人应20252月17日前向管理人四川创源康清算服务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华翰路86号四川创源康清算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潘雷,联系电话:19192165445,18781127639)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材料详见附件,请各债权人自行下载)。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

二、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法院定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3月3日上午10:00时在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天池镇天池大道中段)召开四川锦源纺织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四川锦源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1月21日

 

 


附件

6、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其他组织适用).doc 下载
6、授权委托书(自然人适用).doc 下载
4、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doc 下载
1、【诚信债权申报承诺函】及【债权申报通知】.docx 下载
3、债权申报表.doc 下载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doc 下载
5、债权形成及债权计算清单.docx 下载
2、债权申报文件清单.doc 下载
【锦源】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法院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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