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八十三家企业合并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八十三家企业合并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0-09-23 公 开 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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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0-10-1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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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八十三家企业合并重整案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于201858日,510日分别裁定受理了辉山实业发展(辽宁)有限公司等五十五家企业重整案件,并对辉山乳业(中国)有限公司等八十三家企业适用实质合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同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担任管理人。

现定于20201014日上午9:30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以网络形式召开辉山乳业(中国)有限公司等八十三家企业的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再次表决重整计划草案。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需妥善保管账号密码,提前登陆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入网上服务债权人会议模块进行测试,并查看会议相关文档。会议召开时,债权人需凭账号密码点击进入债权人会议,通过网络方式准时参加会议。管理人联系方式: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甲辉山乳业大厦12楼,邮政编码: 110131,联系人:刘宁,联系电话: 024-82619620024-86219391)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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