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德源纺织有限公司指定管理人

徐州德源纺织有限公司指定管理人

公开时间:2025-07-07 公 开 人:徐州德源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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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 省 丰 县 人 民 法 院
决 定 书
(2025)苏 0321 破 15 号
本院根据司长虹的申请,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裁定受理徐州
德源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
产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指定江苏德善(徐州)律师事务
所担任徐州德源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王优为负责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重视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
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
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提请终结破产程序;
(十)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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